如果你错了就承认吧第1/3段
我差不多住在纽约的心脏部位,从家步行不到一分钟,就到了一片大树林。春天来到时,树林里野花盛开,松鼠在那里筑巢养它们的孩子,马尾草长得有马头那么高,这片树林从未被人为开发过,所以人们叫它“森林公园”。这是一片原生态的树林,跟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的景色差不了多少。我经常带着那只波士顿哈巴狗“雷克斯”去公园里散步,它是一只可爱驯良的小狗,公园里又很少看到人,所以我就没给雷克斯系上皮带或口笼。
像往常一样,我带着雷克斯在公园里散步,却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警察——那是一个急于要显示他权威的警察。
他向我大声训斥道:“你不给它戴口笼,还让它在公园里乱跑,难道你不知道那是违法的?”
我柔和地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想它是不会在这里伤害人的。”
那警察头颈挺得直直地说:“你说不会伤人就不会伤人喽?法律可不管你怎么想!那条狗会咬死这一带的松鼠,也会咬伤来这里玩耍的孩子。这次我就饶了你,下次再让我看到你那只狗不拴链子,不戴口笼,你就去跟法官讲道理吧。”
我连连称是,答应遵守法律。
我是真的遵守了那警察的话,但是只遵守了几次。原因是雷克斯不喜欢在嘴上套上一个口笼,我也不愿意让它做它不情愿做的事。所以我们决定碰碰运气。起初安然无事,第一次、第二次……一切都相安无事,我们也就放松了警惕。有一次,当我们刚刚越过一座小山,朝前面看去,一眼就看到那个骑马的警察。雷克斯当然不会知道怎么回事,它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直往警察那边冲去。
这次我知道坏事了,所以不等那警察开口,干脆承认错误:“警官先生,我认罪,愿意接受你的处罚,因为你上次讲过,在这公园里,狗嘴上不戴口笼,那是违法的。”
那警察用了柔和的口气说:“好吧!我知道在没有人的时候,带着一只狗来公园里疯跑一会儿,是多么的惬意!”
我苦笑了一下说:“是的,蛮有意思。只是我触犯了法律。”
那警察反替我辩护起来:“像这样一只哈巴狗,是不会伤害人的。”
我却显得很认真地说:“可是,它可能会伤害松鼠啊!”
那警察对我说:“那是你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只要让这只小狗跑到山的那头去,别让我看到,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警察这个职业,更需要有人尊重。当我自己承认错误时,那警察唯一能维护尊严的方法,就是采取一种宽大处理的态度,显示出他仁慈的一面来。
那时,如果我跟那个警察争论,极力地为自己辩护,那效果会如何呢?跟警察矫情过的人都知道是什么下场吧?
我不跟他针锋相对的争辩,相反,我坦然地承认了错误。由于我的积极反省,让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个警察竟然还替我找了一大堆理由出来。之前那次,警察用法律吓唬了我,而他却宽恕了我的罪过,恐怕连英国著名的教育家,曾写过被誉为道德和礼仪全书——《一生的教诲》的查斯特·菲尔德勋爵都没有这个警察这么宽容吧!
假如我们已知道一定要受到责罚,那我们为何不先认个错呢?自我批评总要比别人批评你好受得多吧!
在别人责备你之前,找个机会承认自己的错误,把对方想要说的话,你都替他说了,他就无话可说了,是不是?那你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获得他的谅解。正像那骑马的警察,对我和雷克斯一样。
费迪南德·沃伦是一位商业美术家,他曾用这种方法获得了一个粗鲁、无礼的顾客的好感。
沃伦先生这样说过:
在替广告商,或出版商绘画时,最重要的是画的内容要简明扼要。
有些美术编辑总是催活,今天给了我们任务,明天就希望我们能够完成。在这种情形下,一些细微的错误就在所难免了。我所认识的人中,有位美编最喜欢的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每次离开他的办公室,我的心情都很不爽。之所以如此厌恶他,并非由于他批评、挑剔而不愉快,是这位美术主任所指出的毛病根本就不是毛病。最近,我提交了一份我在匆忙中完成的作品,意料之中我接到了他的电话,要我马上去他办公室。果然不出所料,他一脸怒容,似乎一场“狂风骤雨”就要来临了。我突然想到,在讲座里学到的“自我批评”的方法。所以我在他没开口前,就说:“先生,我知道你会不高兴,那都是我的错。替您绘了这么些年的画,应该知道怎样画才对您的口味,所以我感到非常惭愧!”
那位美编听完后,却替我分辩说:“话虽如此,不过这画还不算太坏,没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只是……”
我插嘴接上,说:“不管错误的程度如何,您的工作总会受到影响,让客户不满意也就是我的失职。”
他想插嘴,可是我不能让他打断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自我批评,这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所以我没给他这个机会。
于是我接着又说:“我应该多长点儿心,你平时这么照顾我,给了我不沃伦先生这样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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