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故事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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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老伴遗留下来的这件古董,价值至少有百万以上,钱大妈整个人都愣住了,同时心中也后怕不已,这么贵重的东西,要是被偷了,她哭都没地方哭去,也没脸去见死去的老伴。

  相比钱大妈的惊喜,小偷就是惊愕了,就像方昊猜的那样,他确实是收了三千块钱报酬,才去偷钱大妈的藏品。

  本来,他是打算周五去钱大妈家偷,工作日,人少,安全性也高一些,但他醉酒误了事,等醒来头疼欲裂,于是周五就没去。

  只是对方催的急,以降低报酬相威胁,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在休息日过来偷。

  但钱大妈昨天有事出去了,他没找到机会,于是今天过来,原本以为能顺利达成,临了却被张大姐发现,只能仓皇而逃。

  古董价值百万以上,按照相关法律,他的行为如果算是抢劫的话,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听到这个结果,他整个人都懵了,瘫软在了椅子上。之后得知还有带功立罪的机会,连忙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像倒豆子一样都说了出来。

  方昊不具备相关资质,他说的价格只能做为参考,因此这本写经还要留在警局鉴定价值。两人见没他们什么事了,便离开了警局。

  本来,周咏思是打算等方昊鉴定了之后,再去吃饭,被这事一打搅,时间快到饭点了,于是俩人先去吃饭,再去鉴定。

  周咏思带着方昊来到一家离胡同不远的小餐馆,饭馆不大,里面的人到是不少,而且基本都是附近的居民。

  像这样生意好的小餐馆,有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它的味道好,然后自己满怀期待地光顾,尝过之后却发现味道其实并不惊艳。

  这个道理,还是尚小萱告诉方昊的,是她吃了多年得出的结论,这种小餐馆的“好味道”,就是在不难吃的基础上有自己的记忆点,且是长期的对顾客口味的培养。

  比如有家小餐馆开的早,东西又不难吃,还有一点特色,如果有人经常在这里吃,吃上好些年,自然就深植于大脑里了。

  就像妈妈做的饭菜的味道,外人可能觉得不怎么样,但自己就是觉得好吃。

  言归正传,周咏思在这个胡同也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现在搬出去住了,还是会经常回来看看,因此跟周围邻居很熟悉,进到店里就相互打起了招呼。

  刚才发生的事情,自然也成了饭桌上的谈资,大家向周咏思打听情况,得知那本写经价值百万以上时,许多人嘴里都发出了惊叹声。

  “没想到啊,老杨以前买古玩一直打眼,居然还留下这样的宝贝。”

  “把那宝贝一卖,后半辈子就不用愁喽!”

  “老张,看把你羡慕的,要不你也经常去潘家园那边转转,说不定运气来了,也能遇到好事呢?”

  “得了吧,你难道没得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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