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博弈第2/2段
子爵心里大为不妙,这三个人如此淡定恐是已有定断!
“永璐,你需跪下听审!”卓云有不能拿捏之闷,并不在乎永璐怎样,也并未正眼看他!
永璐已经四肢僵着,下跪如同折木,悲天一叹:“永璐!冤枉!”
居博祺弓得更低了些,道:“丞息王永璐,斩杀世子景程以其反叛罪名,可有证?”
永璐许久不言,半晌启口道:“景程乃罪女之父!反叛,十族当诛!”
“琰宁!”顺宁咬牙切齿,“已与我族割血断义!”
“可有证?”居博祺道。
“染其腕血的白绫尚在此!”顺宁抽出血红白绫,上有血字:琰宁,今同徐氏去,去族籍,灭亲义。生死不归!
最后落下一个血手印,惊心动魄。
川王寻瑛走神一会儿,眼下刚回神,道:“你——怎么证明这是琰宁的?”
“无可证明,”顺宁才是经历大丧,失魂落魄,“刀疤在琰宁手上,她与之相绝的父亲,却已升天!虽时为情急所做之事,琰宁已经大罪难赦!吾当与之决绝!况且,这不是藩王自斩我父亲的理由!”
居博祺道:“琰宁反叛之罪已成,是牵累其族。应依照《总刑策》以处。”
任一韫道:“《总刑策*帝裔集》第八十七例,帝裔宗室有自行割血断亲者,不得建业,不得赏功,不得与帝裔宗室与臣子有往,不得考取功名,不得有土地,不得不冠姓。第四百五十七例,帝裔宗族有私通徐氏者,贬至雪亥,去其族裔;其家族上至皇子,下至外戚十族,褫夺封号,不得建业,不得封其号。第五百例,帝裔宗族有反叛者,死刑,上至皇子,下至外戚十族,斩刑。第五百一十六例,帝裔宗族已然断其亲脉有反叛者,死刑;其原始族系上至皇子下至外戚十族,褫夺封号,不得建业,且先助之斩叛。第五百一十七例,帝裔宗族有反叛者后与宗族割断亲脉者,死刑;其原始族系上至皇子,下至外戚十族,褫夺封号,关禁闭,依亲信远近与罪责论处。”
顺宁也是大水泼头,关禁闭!
“依照《总刑策》”居博祺道,“景程之罪为褫夺封号,关禁闭尔。牵扯琰宁上至皇子下至外戚十族,当以此罪论处。景程殿下,罪不至死!”
“我乃一时怒急!”永璐辩驳,却也无有所望。
“倘使那条白绫血迹真为琰宁之血,景程才不至死!”子爵道。
顺宁打开白绫,人有点疯魔的笑意。
任一韫继续道:“《总刑策*帝裔集》一百二十六例,帝裔宗室无故行刺致死,死罪,剐刑;一百二十七例,帝裔宗室有故致死,死罪,裂刑;二百一十三例,帝裔宗室无故致死宗室王亲者,死罪,斩刑;帝裔宗室有故致死宗室王亲者,死罪,蒸刑!”
与敬焱所言几乎无有相差。
“即与反叛者无关!永璐也死罪难免!”敬焱幽幽此言,看向卓云。
“居博祺?”卓云叫道。
“依照《总刑策》,”居博祺道,“公子顺宁所持白绫以为真,上至皇子,下至外戚十族,褫夺封号,关禁闭。丞息王永璐弑杀景程世子,适用……蒸刑。倘若公子顺宁所持白绫为假,是欺君之罪。”
任一韫又道:“依照《总刑策*帝裔集》,帝裔宗室欺君者,皆为斩;有牵连大罪者,上至皇子,下至外戚五族,褫夺封号,关禁闭。”
居博祺继续道:“如此,倘使公子顺宁所持白绫为假,为斩者;丞息王永璐,蒸刑!”
永璐如同破散木具散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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