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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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贝不是第一次来秦越家里了,但现在是交往后第一次过来。

  她站在玄关门处,看着秦越弯腰给她从鞋柜里拿出来的一双毛拖鞋,还有些惊讶。

  拖鞋毛绒绒的,上面还有两个兔子耳朵,粉粉嫩嫩的不说,看起来就相当的有少女感,是小姑娘们都喜欢的,而且这款毛拖鞋迟贝之前在杂志上看到过,这个牌子的鞋子不便宜,虽然是适合家居的,可因为款式和舒适度,让不少人喜欢。

  貌似……还是限量款。

  她动了动嘴,抬眸望着秦越:“你这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秦越低嗯了声,让她把鞋子换上后才说:“上次来过后就买了。”

  他虽然不怎么关心这些杂志,但霍嘉珩的老婆很喜欢,所以拜托她帮忙推荐了这款。

  “不是。”迟贝好笑的说:“我意思是你怎么正好买的这么可爱的一款,这个穿起来特别舒服。”

  她家里也有这个牌子的,款式不一样而已,是迟宝买的,姐妹俩一人一双。

  秦越失笑,弯了弯唇解释一句:“记得霍嘉珩吗?”

  “记得。”

  投行的一个大老板,年轻有为,长相清隽,是不少女孩子心目中的最佳对象。甚至于粉丝比秦越还多,秦越和霍嘉珩是两种类型,霍嘉珩从表面上看比较矜贵,人也看上去比较好相处,但秦越戾气较重,脾气不是很好。

  当然,这都是不了解的人的看法。

  在迟贝看来,秦越的脾气非常好,至少对自己,好到让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了。

  秦越微垂着眼眸,看着她换上鞋子后领着人往里面走,浅声说:“问了下他老婆,说小姑娘都喜欢这种。”

  他侧目看向迟贝,勾唇一笑:“是这样吗?”

  迟贝感受着鞋子的舒适度,小幅度的点了点头,“是这样的,我很喜欢。”

  “那就好。”秦越摸了摸她脑袋,把人给放开。

  “到那边坐一会,我给你做饭。”

  说着,他把自己身上的西装给脱了下来,顺手的搭在了一侧的椅背上,而后进厨房。

  迟贝也不累,所以秦越说让她坐着休息会,她也坐不住。

  厨房内的灯光亮着,暖色调,灯光打在秦越的脸上,衬的他脸上的线条柔和,整个人像是覆上了不一样的温柔。

  他就这样微垂着着头站在那里,都已经足够吸引迟贝的注意力。她盯着看了好一会才出声:“我来给你洗菜?”

  秦越一直知道她站在那边,但迟贝没动作他也就没打扰,任由她观察着自己。

  “水有点冷。”

  迟贝想了想:“那我给你做菜好不好?”她顺手的打开冰箱:“你做两道我做两道,怎么样?”

  秦越挑眉,瞥了她一眼笑:“想做菜给我吃?”

  “想。”她总觉得一直让秦越做饭给自己吃不太合适,也不是说不合适,秦越自己也累了一天了,回到家还要给自己做饭,估计得身心疲惫。所以迟贝就想着,互相来往才更好,而且她厨艺不错,想在秦越面前展示展示。

  她凑在秦越的面前,眨巴着大眼睛看他:“上次你已经给我做过一次饭了,你今天就让我炒两菜吧。”

  秦越失笑,低声应着:“好。”

  她想尝试就给她尝试。

  ……

  迟贝准备给秦越做一个红烧鱼和一个骨头汤,而秦越给她做了个排骨和她百吃不厌的酸辣土豆丝。

  两人分工合作,各自忙着自己的。

  也得亏厨房够大,有两个锅和灶台给他们同时使用。

  迟贝和秦越站在一起,并排着,从背后看只觉得两人动作及其一致,又快又熟练,没一会厨房内便有香味四溢蔓延出来,在房间里飘散着。

  迟贝看着面前的红烧鱼,别提有多满意了,她近期虽然没怎么做菜,但基本功没丢,而且在秦越面前好像也不怎么紧张。她心里大概是想着,无论自己做成什么样,秦越都会很给面子的吃完。

  她现在的心里,就是有这么的底气和自信。

  没一会,两人的菜便做完了。

  迟贝看着摆上桌的四道菜,别提多满意了,无论是色泽还是卖相,都看上去msp; 她想尝试就给她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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