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联邦新架构(1)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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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抗击超级兽潮,也因为林鸿,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才因此而存活下来。可以说,没有林鸿,就没有联邦,也没有他们。唯有林鸿来做联邦的皇帝,才是唯一的,不可更改的选择。

  接下来,皇帝之下,构成联邦的基础架构包括:议会,法院,政府和军队四个部分。

  皇帝是联邦的最高决策者,拥有对联邦各项事务的最终裁决权。但联邦的运转不能仅仅依靠皇帝个人的决断,律法才是联邦所有人必须遵从的基本框架。

  议会、法院和政府分别代表着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不同机关掌握,且都在律法的约束下独立开展工作,相互制约制衡。

  律法分为宪法和法律。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和特别法。

  宪法是联邦的根本律法,它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等。

  基本法通常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对一个方面的事务做出总体规定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等。

  基本法律以外的属于普通法律。

  议会正是联邦和各州的立法机构,其中联邦议会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州是组成联邦的基本单位,在联邦整体框架和律法约束下,享有较高的自治权利。目前维斯联邦由三个州组成,分别是希顿,罗萨和米兰。

  上议院是议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联邦政府的日常运营和宪法和基本法的起草以及普通法的拟定。

  上议院目前由50人组成,未来根据联邦规模的扩大,会适时增加人数。上议院的议长和人选都由皇帝直接任命,他们主要由传奇强者、联邦精英和皇族成员等组成。议员每一届任期为四年,可以连续任职。

  由于上议院的人大多时间珍贵,所以日常的工作都由他们个人的秘书小组完成,只有涉及到重大决策的时候,才会亲自出席。

  下议院目前有100人,主要由联邦各地直接选举产生,主要由当地的社会贤达组成,未他们的规模来也会逐步扩增。下议院的议员合法当选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比如必须是联邦的公民,无犯罪记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议员每一届任期为四年,最多可以连任一届。

  下议院的议长主持下议院的工作,由议员选举产生,并经过皇帝任命后生效。

  下议院的主要职责是选举联邦政府领导,审议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工作报告、重大项目支出以及上议院草拟的各项法律文件。

  下议院有权对政府领导进行不信任投票,一旦超过四分之三的议员通过该不信任投票,除非皇帝推翻决议,否则必须卸任。

  下议院为非常设机构,但每年都有一次定期的全体会议,除此以外,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应上议院要求,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

  州议会由本州公民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本州律法的制定,州政府工作的监督等。

  法院是联邦的司法机构,主要是依照律法对违反联邦法律的犯罪活动进行惩治,维护律法权威和联邦各项工作依法运转。

  法院由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组成。

  联邦法院大法官由皇帝直接任命,每届任期也是四年,可终生任职。

  联邦法院大法官是联邦法院的最高领导,负责联邦律法的司法解释、联邦法院的管理以及各州法院院长的提名和地方法院院长的任命。当议长和联邦领导受审时,由联邦法院大法官亲自审理。

  州法院院长由联邦大法官提名,经皇帝任命后生效,主要负责各州法院的管理、地方法官的提名和其下级法官的任命。

  政府是联邦的行政机构。它是联邦皇帝对联邦进行统治和管理的执行机关,是皇帝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其实质上是皇帝的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

  政府分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

  联邦政府的最高官员,由皇帝任命。联邦各部部长,各州州长和副州长推荐,并经皇帝任命后生效。

  政府是联邦运转的基础部门,它对内负责联邦的安定团结和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联邦、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对外代表联邦与其余国家和地区展开往来,维护联邦利益。

  州政府负责本州的内部事务,经皇帝任命后生效。只要皇帝不反对,州议会也可以否决州长。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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