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你尝尝的我血吧(九)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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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完澡的苏凛在羊毛地毯上坐下,安静地看着许其琛的睡脸,感觉世界在这一刻都变成了慢镜头。

  他挺翘的鼻梁,薄得可以隐约看见血管的眼皮,脸颊上被阳光灼伤的细小痕迹,还有睡觉时习惯性微张的嘴唇,每一个微小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无比美好。

  他凑到许其琛的脸边,只轻轻吻了一下他的鼻尖,睡得正香的许其琛皱起眉头,抬手摸了摸痒痒的鼻子,手刚放下,就被苏凛握住,捏着他自己的一根食指蹭着他的鼻尖。

  这下许其琛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含含糊糊地哼了几声,像个被吵醒的仓鼠,睁不开眼睛,只伸着手到处抓着,摸到了苏凛的脸,然后就开始傻笑起来。

  “你回来了啊……”

  苏凛看着他连眼睛都懒得睁,好笑得很,手穿到他的腰那儿把他扶起来,“别在这儿睡。”

  半醒状态下的许其琛浑身无力,两条胳膊搭在苏凛的肩膀上,搂住他的脖子,整个人往他怀里靠。

  苏凛原本想把他背起来,没想到这家伙直接抱住了他,没办法,苏凛只好抱着他起来,把他的两条腿盘在自己的腰上,手臂托着他的大腿,让他想树袋熊一样挂在自己的身上,回到了卧室。

  许其琛一沾上床就自动进入睡眠状态,整个人缩进被子里,只露出半个额头,苏凛把他往上提了提,露出鼻子和嘴,许其琛感觉到身边的床塌陷了一点,很快就跟着挪过来,抱住了苏凛的后背。

  苏凛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期,手掌覆上了许其琛的手,安心地陷入了睡眠。

  第二天许其琛醒来的时候,苏凛又已经去上班了,整个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主人豢养的小宠物,每天在家里吃着主人准备好的食物,等着主人回来。

  这个比喻有点可怜,许其琛撇了撇嘴,趴在桌子上看着苏凛留下的字条。

  看着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字有点奇怪。

  许其琛以前对书法很感兴趣,练字的时候研究了一段时间,每个人的字迹都是有固定的运笔力度和习惯的,写出来的字总是带着或多或少的个人风格,很好辨认。

  苏凛的字,倒不是不好看,而是这样的力度,有一点不正常。

  像是刻意改变了自己的运笔习惯。

  正想着,门铃忽然响了,许其琛以为是苏凛忘拿了什么东西,想也没想就直接打开了,“你怎么回来了……”

  一开门,是一个皮肤很白长相美艳的女人,穿着一条很打眼的紫色连衣裙。

  对方一看见许其琛,立刻开门见山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方雅,是苏凛的朋友。”她将手里提着的类似礼品的东西递给许其琛,然后非常自来熟地进门开始换鞋。

  方雅这个人许其琛是知道的,就是原文里那个原本在检验科供职的女吸血鬼。搞清楚底细的许其琛慢悠悠关上了门,没想到反倒被方雅数落了一遍,“你呀,怎么可以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呢?万一是坏人怎么办?”

  进都进来了,还说这种话。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许其琛笑了笑,“因为这个房子从来没有外人来过,我就以为是苏凛忘拿钥匙了。”

  “那是我给你带的补品,还有好吃的,你放冰箱吧。”

  许其琛看了一眼袋子里,都是红彤彤的。

  客套完,方雅绕着许其琛转了几圈,脸上的表情很奇怪,许其琛看了看她,“怎么了?”

  方雅笑出声,“没什么,只是在想那家伙为什么对你这么好。”

  许其琛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自己后脑勺的头发茬,也没说话。

  “他可从来没有初拥过任何人。”方雅看见餐桌上的纸条,拿起来看了一眼,“他拥有的血统是吸血鬼里最高级的,很多人求着他转化,他从来没有同意过,所以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初拥你。”

  许其琛的下巴微微收着,看着方雅的高跟鞋尖,想到了原文里不尽如人意的结局。

  苏凛如果知道,自己唯一初拥过的人,最后会完全忘记他,成为与他为敌的血猎,会不会觉得后悔呢。

  许其琛给自己倒了杯水,刚喝了一口,就听见方雅说,“你们俩该不会已经交换血液了吧。”

  一口水差点呛在喉管,许其琛弯着腰不住地咳嗽。

  方雅更加惊讶,“真被我说中了?”

  “不是的,还没有。”许其琛撇了撇嘴,“初拥之后,只有我单方面吸了他的血。”

  方雅一听,笑得直不起腰来,“那个老处男居然定力这么好哈哈哈哈。”

  许其琛现在觉得变成吸血鬼也挺好的,至少不会让人看出他什么时候会脸红。

  “你每天就躲在家里等他回来吗?”

  许其琛嗯了一声,“因为我还没有度过稳定期,单独行动会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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