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毁灭性劫掠 民兵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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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木杆加一小节金属头,就成了投矛,可以投掷杀伤远处的敌人。

  短剑、木盾、皮棉甲和投矛就成了雁城二、三级民兵和普通民众的基本装备。

  生活在草原这样的环境,有一定条件的人都喜欢养狗,西部草原上常见的土狗休形中等,对食物要求极低,耐寒耐饿,聪明灵敏,繁殖能力强,在日常生活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土狗的缺点就是战斗力稍差,对付不了野生猛兽和普通人类。

  吴青基于多种考虑,将土狗与由野狗进化的猛犬杂交,再在马场进行一次基因进化。经过多次培育和试验,终于成功培育出一种适合向全雁城推广的优良犬种。

  这种犬就叫雁城猎犬,它们外形健美,休形适中,继承了土狗聪明易喂养等大部分的特点。不挑食物,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都很强,加强了速度、力量、耐力和感知能力,是一种能力十分强大且均衡的猎犬。

  雁城猎犬培育成功后,吴青大力向雁城各地推广”掀起了一阵抢购猎犬的风暴。

  随着雁城猎犬的自然繁殖,越来越多的雁城家庭养起了这种极为优秀和实用的狗,只要有粮食就能养活,要是能经常弄点肉来喂养,就可以培养出能轻易对付山中猛兽的优秀猎犬。

  在民兵队伍中,民兵们仿照吴青,将各自精心喂养的优秀雁城猎犬带入了军中,极大的增强了民兵的战力。如此,雁城猎犬也就成了民兵的一种另类武器。

  雁城不缺马,历次大战缴获的草原马,通过各种方式转到了民众乎中,有条件的人还可以自己养雁城马,这种在外界可当成重装骑兵战马使用的马匹,在雁城非常常见。

  民兵同样可以自带马匹,雁城官方只管民兵组织和纪律,战时由军方负贵统一指挥,具体的备配各人可依自身条件进行选择,作战时,根据战绩,会有相关的奖励。

  从另一方面来说,民兵在自己身上的投资,会获得相应的回报,其中,最高回报就是直接加入雁城护卫军,不管是荣誉、实力,还是物质待遇,都不是民兵可比的。因此,在雁城民兵中看到武装得像正规军,还骑着战马的人,并不需要惊奇。

  严格的组织管理,严明的纪律,毫无限制的自由投资(自身实力、武器装备、附属战力“),丰厚的回报,保卫家园的荣誉“。

  如此种种,构成了雁城庞大而有序的民兵休系。

  雁城东部地区。

  数量庞大的伐雁联盟杂兵像疯狗一样寻找一切可以发泄的目标,他们的战斗力不强,但在极端的压迫下,他们那种失去理智的破坏让人恐惧。

  刚进入雁城境内,杂兵的总指挥官还很谨慎,按千人中队分散队伍,准备开始全面劫掠雁城。(叶 子·悠~悠 .yzuu.)只是他们的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很残酷,杂兵累死累活的找了几天,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更别说所需的补给。

  无奈之下,杂兵指挥官只能下令增大拨索范围,继续向西推进。杂兵总指挥将杂兵按百人小队分开拨索,百人小队对付普通的小村察实力足够了,如果碰到稍大的村察或是城镇,可以联络附近的小队一起攻打。至于碰到雁城军队,这种必死的情况不在他们考虑范围,这些杂兵全死光,也不会有人心痛,伐雁联盟需要的只是杂兵那种疯狂破坏的。

  近六十万的杂兵分布在宽上千里、长数百里的草原上,就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了。

  伐雁联盟的杂兵小队一路向西推进,百人小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人数的优势慢慢释解在茫茫草原之上。

  “不走了!走了好几天了,连个鬼影子都没看见!…”

  “别嚷嚷!小心那个兵爷来抽你!…”

  “呸!什么狗东西,不就是多当了几年兵嘛,整天在我们面前人模狗样的,估计见到雁城的兵,比我们还跑得快!”

  “别瞎说,不是都说推城的兵全被弄到那个什么城那里打仗去了吗?我们来就是抢劫的,能抢的抢了!能杀的杀了!能烧的烧了!嘿嘿,想到这些就爽,只是雁城的这群狗东西,不知道全躲到哪里去了,一个人都看不到,只能到处放点火玩玩,“…”

  “嘿嘿,那些家伙肯定是被我们吓破胆了,据说雁城富得流油,我们这么多人抢过去,到时东西都没法拿啊!还得挑值钱的东西拿才行,这个你们可得问我!我以前还见过雁城的东西,那可真是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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