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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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的所有情歌都是写给她的,虽听起来很惨啊……但是我想说果然爱情能激励一个人的创作啊,沈默有点太天才了啊,自作曲自作词呜呜呜。

  @顾来来:我知道为什么,因为那个女生曾经跟沈默说,想看他的演唱会,所以沈默才着急出道,原本公司定的他的出道期是在两年之后。

  @我是白衣:其实沈默演唱会前夕,她就已经坚持不住了,沈默那天晚上去了医院,不知道在病房跟她说了什么,反正出来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明显哭过,然后她为了看演唱会一直硬撑着,能撑到第二天晚上特别的令人惊讶,那个病很痛苦,她太了不起了,辛苦她了。

  【你们说……她最后离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

  】

  【是听着沈默的歌离开的,应该很满足了吧?

  】

  【可是她才17岁。

  】

  【呜呜呜我无法嫉妒羡慕,我好心疼这个女孩子,但我更心疼我家哥哥,是初恋吗?

  】

  【四个追求者都那么优秀,我想那个女孩子一定很好很好,不然哥哥不会那么喜欢她。

  】

  葬礼这天,没有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戏剧性下雨,却也不是大晴天,天气阴沉着,阴云密布,压抑着沉沉的风。

  沈默手里拿着一根白色玫瑰,第一次这么正式的穿黑色的西装,他已经连续多日没有闭眼,满脸惫态。

  人最多的这天迟醒反而没有去,在人都走光了之后,在墓碑前盘腿坐了整整一夜,也嘴巴不停,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了一夜。

  信是在一周后才被送到了霍以南的手中,他从不知道林时茶已经提前准备到了这种地步,连信都寄了出去,他手遮着眼睛闭眼了许久,额角的青筋都爆了出来,这是他在拼尽全力忍着情绪的泄露所致。

  十秒钟后,他才敢去拿那个信封。

  封面四个大字:吾友亲启。

  手指摩擦着那四个字,心头弥漫几分苦涩。

  信展开,一行行娟秀的文字显现在信纸上:

  【迟醒、边珩、沈默、霍以南,你们好。

  见字如见人,相信你们已经想到了我,希望在你们脑海中的我,不是在病床上苦苦挣扎的狼狈模样。

  有时候人是在生命的最后才会剖析自己的优缺点,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们,你们让我不孤独,充实而又美好的度过我的余生,我从未感到后悔,却有时候觉得愧疚。

  茵茵说我不懂得爱情与友情的分别,我想她是对的,事实上直到最后一刻我还是不怎么能分得清,所以斟酌良久,封面上的字我写的是‘朋友’的‘友’字,你们是我的朋友,对我很重要,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你们,我会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我不希望你们沉浸在我的死亡之中,人的生命其实很漫长,也许现在你们无法接受的死亡,但等到五六十年,你们再回头去看,发现我不过是你们一生的路上的一朵微不足道的野花,你们会遇到属于你们自己的玫瑰。

  我希望你们都能好好地,我会永远在天上看着你们。

  请帮我照顾奶奶,拜托了。

  】

  落款三个字:林时茶。

  照顾奶奶,照顾奶奶,就算她不说,他们也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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