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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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妇人哭诉道,她带着孩子来城内寻亲,半道之上偶遇一位娘子,两人聊得投趣便结伴走了一段路。

  那位娘子只说自己在战乱中没了孩儿,心中悲苦,看着这娃娃生得可爱,想要抱上一抱。

  谁知她抱过自己的孩子便再不还,只说是自己的孩儿,拿腿就要走。

  幸得她死死拽住,又遇到巡逻的兵士,二人这才扭送至此。

  另一妇人却同她的说法一般无二,只是角色互换了一下。

  二人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偏偏这个孩子身上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

  平民家的小孩,穿得也是最为普通常见的土布衣物。

  二人同行了一道,那企图抢夺婴孩的妇人早已悄悄打探清楚。

  此刻,两人都说得一般的头头是道,一时难以分辨。

  围观人群议论纷纷。

  程千叶正兴致勃勃的打算看一看这古代的官员都是如何审案断案的。

  谁知那高堂之上的丞史一拍案桌,喝道:“呔,休得如此聒噪。

  老爷我每日里有多少案件等着我决断,谁耐烦听你两个妇人喋喋不休个没完。

  既然你们各执一词,无非是一人死了孩子,嫉妒她人,我就将这孩子也摔死在门口,你们也就没什么好抢的了。”

  堂上下来一个衙役,抱起小孩就要走。

  其中一个妇人愣了一下,一时不知如何反应。

  另外一人,却一把扑上前去,死死抱住衙役的大腿,放声悲哭,坚决不允。

  “哎呀,不错嘛。”

  程千叶在心中赞了一声。

  虽然案情不是很复杂,但她没想到这个办案的丞史能够这么敏捷又巧妙把案子迅速的断了。

  果然,经此一验,企图强抢她人孩子的人最终招认了罪行。

  孩子的真正母亲,正是那位死死抱住衙役大腿不肯松手的妇人。

  那位丞史在翻案头一本厚厚的典籍。

  那崭新的封面上写着两个大字《晋律》。

  程千叶认得这本书,这是周子溪花了很大的精力,结合了各国通行的法律和程千叶的各种想法,新制定出的法律条规。

  原先只在汴州一带使用,想不到这么几天时间,周子溪就能让郑州的官吏按照这本新的律令判案了。

  程千叶来了兴趣,她想看一看这么个不算大的案件,能不能在这本新《晋律》中找到相应的处罚条款。

  那位丞史翻阅了一阵,开口宣布:“依照《晋律》第三节,一百二十八条,凡是拐卖,抢夺儿童者,服劓刑,罚城旦三年。”

  那个被判刑的妇女一下瘫软在地,甚至哭都哭不出声来。

  门外围观的百姓响起一片叫好之声。

  人贩子不管在哪个朝代都是招人痛恨的。

  往往夺人一子,毁灭的是整个家庭。

  不论是否为人父母,很少有人会同情这种抢夺拐卖儿童的人。

  劓刑便是削去鼻子,城旦三年是罚服三年苦役,要戴着镣铐在修城墙或是水利工事中做最苦最累的活。

  这个刑罚比起以往的拐卖小孩的罪人,只需罚款,或是可用金钱赎抵的拘禁来得严苛得多。

  是以得到的民众的叫好声。

  但对程千叶来说,她高兴的是两一方面。

  临时遇到一个案件,都可以在新制定的法规中找对应的条律,惩处犯人有法可依。

  是国家法制健全的象征。

  虽然不能就说明周子溪整理的《晋律》已经很全面了,但至少是一个好的现象。

  二人继续往城主府走去,遇到了领着兵马出来寻找他们的贺兰贞。

  贺兰贞看见程千叶很是吃惊,下马见礼:“主公,你这几日都到何处去了?”

  随后他伸着脖子向着他们身后看,没看到人影,不禁有些失望。

  “千叶公主呢?

  她不是同桥生一道回来的吗?”

  公主以女儿之身,出使镐京,救出张馥,让他很是感佩。

  程千叶捂住头叹了口气,开始头疼这一道又一道的解释。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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