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胡家梁家结秦晋之好。第1/2段
当时,朝廷又命兵部尚书梁清标为钦差大臣,赶赴江苏省的扬州镇江江宁等府核查狱案。扬州知府急忙率王渔洋等大小官吏出城迎接钦差大人。王渔洋在扬州府处置此案有理有据,得到朝廷这位钦差大臣的认可。
梁清标(1620—1691年),字玉立,棠村,号蕉林。苍岩真定(今河北正定)人。他出生在明代世代为官的家庭,他的曾祖父梁梦龙是太子太保吏部尚书,他的生父梁维本官至刑科给事中,将他过继南雄知府梁维基为嗣。梁清标曾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后授光禄大夫、保和殿大学士。清初著名的书画收藏家、鉴赏家。他不随波逐流,从政用人依原则。
由于梁清标从小受到良好家庭教育,接受了积极用世、做官为民的思想,少年时代就能悟时谅事,表现出了一种胸怀天下大事,目追时代风云,吞吐英杰的精神风貌,他立志继承祖训家风,成“公辅之器”,“治国安民”。所以他从政后,表现了一种不随波逐流的清高气质。顺治年间任刑部尚书时,努力做到“平允天下无冤狱”。在任户部尚书时“悉心会计宿弊一清”。顺治十二年,他在任吏部侍郎时,一篇论述时政的奏章,彰显了他从政用人的原则。
一、府县官关系人民休戚。府县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幸福与忧患,关系到一方安定与动乱。汉代龚遂、黄霸是史称为良吏的典范。而当今的府县官,上有督抚司道的牵制,下有各种条规的束缚,缩手缩脚,难以有所作为。再者,府县官,学的是经典,用的是八股,进入仕途,对其职责权限茫然不知。梁清标认为:应下令督抚,尊重府县官的职责,给予自主权力放宽限制,使他们宽然行事,方能取得行政实效。为使其明职责,建议将明代颁行的《到任须知》一书,斟酌去取,从新颁行。
二、重视言官的选拔。言官具有向皇帝进言的职责,关系国家兴亡,关系国家强弱盛衰,理应精心选拔。梁清标建议在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人员中,选其品行端正,敢于直言者,与地方官中“卓异”、“高等”的推官、同知等,一体选考,授以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职,以使言官人才济济,不致埋没人才
三、以人才能功过来升降官员。他反对论资排辈,建议在吏部考功、文选二司设立功过簿,各省督抚将属下官员的任内功劳成绩、缺点错误,条条在功过簿中记录在案,以为升降官员的依据。这样才能够“人才竞奋”,政治清明。
他纠正不正之风,维护国家法度。顺治十一年(1654年),梁清标任兵部尚书。他办事认真,不徇私情,使许多奸诈狡猾的官吏都惴惴不安。当时的江南提督叫马逢知,他平日里骄横跋扈,桀骜不训,经常做一些违法犯忌的事情。有一次皇帝下旨要召他进见。按当时的大清例律规定,地方提督要见皇帝,首先应到兵部对尚书行跪拜礼。然而这位马逢知提督傲慢惯品行端正,敢于直言者,与地方官中“卓异”、“高等”的推官、同知等,一体选考,授以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职,以使言官人才济济,不致埋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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