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骑雕客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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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荒是没想到啊,吃了一顿羊肉,喝了一壶茶,他和狼王竟然成了朋友。

  两人谈天论地,探讨道法,整整一天。

  到了第二天黎明,狼王才打着呵欠跟他告别,要回洞府补觉去了。

  临走前还约定,改日请拾荒到他的洞府里坐客。

  拾荒道谢,然后各回各家。

  回到洞里,拾荒想想还是不放心。

  虽说狼王对他以礼相待,还把他当成了朋友。

  但交朋友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那就是平辈论交,才能长久。

  平辈,并不单单只辈分相同,还指的是两个人的级别。

  君不见,最好的朋友往往都是贫贱之交。

  为什么,因为境况相当,谁也不用看不起谁。

  而一旦出现了级别上的差距,或者贫富上的悬殊,再铁的朋友关系也要发生变化了,时间越久,交情就会变得越淡。

  拾荒很清楚。

  他现在和狼王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别看今天有说有笑的,万一哪天不对路子了,起了争执,或者干脆翻了脸,吃亏的可就是他了。

  所以,思考再三,他决定搬家。

  这个山洞已经住了快两个月了,也是时候该换个地方了。

  还是那个原则,说走就走,没什么好留恋的。

  收拾了一下行囊,搬了几块大石头把洞门封死,当天就离开了这片大山,朝着他既定的目标——东方,行去。

  拾荒不知道,他这样一直修炼元气,最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因为这一界修士都是修行灵力,无案例可供他参考。

  而且元气修炼最大的一个弊端,就是无法御剑飞行。

  这让人十分的郁闷。

  以他现在的元气储备,自我感觉应该达到御剑的水平了,可现实是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没法变现。

  所以,只要一说走,他就只能“走”——用两只脚丫子的走。

  当然跑也可以,只要你别嫌累就行。

  所以一天下来,哪怕是疾行,也顶多四五百里。

  但拾荒没那个必要,就是慢行,偶尔小跑上一阵,就当健身了。

  大约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拾荒不走了。

  肚子咕咕叫,得吃饭了。

  在树林里踅摸了一阵,投出玉筝,打了一只个大丰满、花枝招展的野鸡,准备做成烧鸡,当他的午餐。

  每当这种时候,玉筝可就不仅仅只是一只玉器,摇身一变,成了一枚暗器。

  其实最早,是拾荒存心拿它出气,当成了暗器来用的。

  但是没想到,无心之举,竟然变成了他的一把杀手锏。

  不但无坚不摧,更神奇的是,还丢不了。

  无论他投掷到多远的地方,转眼之间就又自己回来了。

  好像他身上装着一个强大的磁场,时刻吸引玉筝似的。

  这些年,他能从一个默默无名的小人物,成长为这一片最出色的猎手,玉筝居功至伟。

  因此,拾荒也经常感慨。

  作为一个穿越了千古的外来者,能够活到今天,没被野兽吃了,没被无良的先民打死,其实真的很幸运了,其他还能奢求什么。

  犹记得刚来那会,两眼一摸黑,什么都不会。

  要不是老族长指示村民施舍了一些吃的,早就被饿死,暴尸荒野了。

  可现在呢。

  别说打猎了,就是杀人越货,也不在话下。

方,转眼之间就又自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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