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知道错误才能修正(求支持)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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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大爷摇摇头,他拿起一根玛瑙刀开始给这块面具抛光,“无妨,说不得是忘记了,你回去时随口问一句便是。”

  卢安点点头,暂时也就将这件事放下了,只是牢牢记在心里,打算之后去查。

  查起来对于那名伙计自然是一件灾难性的大事,但是于情于理也应该要查,不能因为顾忌一个伙计的脸面而任由他败坏主家的名声。

  下人犯的错就等于主家的错,下人借以主家的威势欠钱不还,这无疑会给主家抹黑,这样的事情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说起来卢安多少还有些惊奇,这是他到大唐以来目前遇到的唯一一件诈骗案。

  大唐的人民就同他在史书上看见的那样,勤劳朴实,个个诚实守信,即便受罚承受恶果也不会违背自己说过的话。

  说好了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定好了时间就一定会在这个时间以前完成自己说过的话。

  他们是以承诺来行事,全屏口头话语才生存,除了官府几乎没有纸质契约。

  如果换做后世,只怕会有很多人因为被骗而活不下去,但是在大唐,却几乎没有违约的事情发生。

  卢安固然没有出过秦家,但是在秦家见下人的言行以及从他们口中的趣闻了解到的都说明,这是一个干净、正直的好社会。

  直到这一天在铁匠铺听赵大爷说起当初磁石的事情,这是出现在卢安面前的第一次违约事故。

  卢安并不为此感到难过,或许换成其他人大抵会因为这些个例破坏了一个美好的社会结构,但是在卢安看来,这样才是正常的。

  人不可能只依靠口头承诺才达成契约,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才能规范集体的行为。

  而这种只依靠口头承诺来生活的社会,显而易见是不利于法律发展的。

  法律要发展,就需要人们的劣根性不断地爆发出来。

  没有一个个骗子雨后春笋地冒出来,没有一个个聪明人走上邪魔外道,法律就不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固然这其中会造成部分人的利益乃至生命受到损害,但是无可否认的一点是,正因为有先例,所有之后的罪犯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审判,而不是因为史无前例被从轻处理。

  只有错误暴露出来,我们才能知道该怎样去修正亦或是去控制它后来的发生。

  卢安正如此琢磨着,赵大爷忽的又开口问了一句话,“你也很喜欢这面具?”

  “啊?”

  卢安愣了一下,转而就意识到自己在思考时视线一直落在那面具上,所以这大爷才会以为自己很喜欢这面具。

  摇了摇头,卢安道,“太简陋了,如果是金的,我或许还会喜欢。”

  “金面具?”

  赵大爷发出一声惊疑,转而就摇头道,“没做过。”

  大爷的脑回路令卢安有些哭笑不得,他解释道,“我曾见过一项金面具,外貌大致与您的这件相像,所以才出口成章,大爷勿怪。”

  “金面具?戴起来是不是很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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