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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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眉双手握成拳,指甲扣着掌心内的肉,她看着别处,一声不吭。

  郑锋见她情绪稍微缓和了些,继续说道;“如果你方便的话明天晚上我来接你去吃饭,我们慢慢说,这是我电话。”

  “我不方便。”江眉想也没想就拒绝,“郑锋,别来找我了。”

  说完,江眉转身走了,郑锋没挽留,他深深叹了口气,望着她走进了车间,短短几句话实在来之不易。

  郑锋把名片托了职工传给江眉,在车里坐了一刻钟才离开。

  她的脸,她的声音重新出现时带回了所有从前的画面,都还历历在目。

  那会的江眉也是好人家的女儿,长得标志,身段又好,江眉父母读过点儿书,把江眉培养成了个书香门第的女儿,但她不是娴静的性格,总是翘着两个麻花辫咧着笑,一双浅棕色的眸子里总是灵气闪动,颇有生气。

  谁惹了她她就呲牙咧嘴,一定要反咬回去,有点任性有点固执,还有点天马行空。

  那会她在一家老高中读书,放学后总是会和同学一起骑车路过一个堤坝,女生之间喜爱浪漫,夏天会坐在看日落,然后讨论着书中爱情的样子,渴望遇见一个白马王子。

  那个年代,一见钟情仿佛是件常见的事情。

  郑锋和江眉的相遇实在是惊心动魄,他搞了个二手的摩托车,快报废的那种,正美滋滋的享受着风的速度呢,前面的女生骑着自行车突然停下来,砰,俩个人沿着草坪滚下坡。

  摩托车翻了几翻,摔的四分五裂,江眉的自行车横躺在路上,车轱辘转个不停。

  郑锋抱紧她,停下来时两人都面红耳赤,江眉当即给了他一个巴掌,说:“流氓!”

  郑锋从后抱着她的,这手两边一个,正好抓住了那儿,那会的女孩子保守,这不是流氓还能是什么。

  这一巴掌打的他惦记了整整一个星期,但他知道她叫江眉,在那边的高中读书,她衣服上的牌子都写着呢,

  江眉,多好听的名字。

  郑锋躺在小床上,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痒的很,但心更痒,心动不如行动,第二天就去校门口等了。

  一来一去,他就天天来接她放学,夏天在堤坝看日落,冬天在街边吃烤番薯。

  江眉很爱他,这是她周围的朋友都知道的事情,她说起他时总是红光满面,眼里有光,郑锋确实长得俊朗,身上有股风流的气质,是女生容易倾心的类型,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话真是真理。

  郑锋读到初中就没读了,家里贫困,他早早出来打工,跟着一群朋友瞎混,那是江眉没接触过的世界,她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自由,特别是他载着她穿过大街小巷时。

  江眉的谈吐和举止都十分大方得体,她的世界也是郑锋不曾接触的,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像是名门淑女一般的存在,是不可亵玩的,是要捧在手心里拿命疼的。

  在江眉的渲染下,郑锋还识了不少字和故事。

  他做过最刺激的事情就是江眉父母还在家,他翻窗去她的房间,听她弹钢琴,她有一双纤细好看的双手,什么曲子都会疼。

  江眉说她以后想做一名伟大的钢琴家,可惜不能出国深造,家里供不起。

  郑锋躺在她床上拍着胸脯道:“这有什么的,以后我供你去。”

  江眉惊喜道:“真的吗?”

  “真的!”

  江眉欢天喜地的跑过去,俯身在他额头落了个吻,胆子虽大,但脸已经涨得通红,郑锋结巴的说不出话,他们平常只会拉手,但拉手也是少数,更别说亲嘴了。

  男人更容易蠢蠢欲动,他一把拉过江眉,翻身把她压在床上,急躁慌乱的吻她的唇,一个吻摸索的两个人一身大汗,再睁眼时两人已经衣衫凌乱。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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