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是他?!第2/3段
“……现在该怎么办呢。”
盼望找寻多年的凶手出现了,叶翊辉心里没觉得丝毫轻松,反倒更加沉重了。
从看到的卷宗里,叶翊辉也不知道一共具体是有多少受害人。
警方公布的第一案,是1995年的1月10。
他母亲死亡的时间,是1999年的8月18。
这两个案子之间有4年的时间,配合上案子的定性还是恶性事件来看。
那么在这期间,王建旋极可能还犯下过至少一起以上的案子!
这么多次,跨度时间这么长却没被发现,
除了估计是因为王建旋本身就是负责这个案子,能给调查带来很多阻力之外,
这人的手段和心机,也势必非常人所能及。
想想也的确如此,如果不是自己能看到凶手的颜色,不也是还被蒙在鼓里吗?
亏他还把王建旋当成努力成为的目标,当成一个为人民的好刑警!
可这种人,他该怎么搜集证据将其绳之以法?
想了想,叶翊辉顿时面露苦涩。
他现在连案子的全貌都不曾了解,又那里知道去什么地方寻找证据?
直接去质问王建旋?
哪怕不是他嫌自己命大,找死呢这是。
王建旋为什么选择收养他,他不知道。
叶翊辉觉得可能是担心他回忆起了那晚发生的事情。
毕竟从头到尾,他都藏在床底下,
虽然因为视角的缘故看的不是那么真切,但算是目睹了整个过程。
等王建旋知道自己的时候,在想杀他灭口已经是不太可能。
所以收养自己,亲自监视才是最佳选择。
以前他什么都没回忆起来也就算了,
一旦事情败露,那王建旋会对他做出什么事情来,难道还用想吗?
“怎么办?”
叶翊辉眉头越皱越紧。
只凭借颜色,根本没用。
他必须要证据!
可他连案子的全貌都不知道,又何来证据?
想来想去,到头来的路又只有一条。
成为刑警!
只有当上刑警,他才可能拥有资格去申请调阅当时的案子的全部卷宗。
也只有做到这一点,他才能开始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
只要自己足够隐秘,即便看卷宗的事情王建旋知道了,
但对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其实已经怀疑了他!
因为王建旋并不知道他眼睛能看到凶手身上有颜色的事情!
敌明我暗,是他现在唯一的优势!
“可……真的是他吗?”
叶翊辉的心里还是无法完全的坚定下来。
过往和王建旋的种种,他实在不觉得对方单纯是在演戏。
“不要去想,不要去想……”
叶翊辉摇摇头让自己先不要去思考这些。
既然他是警察,那是与不是,就别一厢情愿的去认为。
一切,拿证据说话!
想办法成为刑警调查王建旋,如果是,他就不要在抱有不缺实际的幻想。
如果不是,那自然更好。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王建旋已经明确表态了,
很直白的告诉了他,绝对不可能让他刑警的申请被批准的。
可他又是必须要成为刑警的!
那该怎么做呢?
两人身份上的差距太大了。
以现在又能做什么呢?
凝眉苦思中,电视里播报的一条早间新闻,渐渐吸引了叶翊辉的注意。
新闻中提到了,AB市的一个高档别墅小区遭到盗窃的后续。
根据相关记者的跟踪调查,得知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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