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是他?!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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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该怎么办呢。”

  盼望找寻多年的凶手出现了,叶翊辉心里没觉得丝毫轻松,反倒更加沉重了。

  从看到的卷宗里,叶翊辉也不知道一共具体是有多少受害人。

  警方公布的第一案,是1995年的1月10。

  他母亲死亡的时间,是1999年的8月18。

  这两个案子之间有4年的时间,配合上案子的定性还是恶性事件来看。

  那么在这期间,王建旋极可能还犯下过至少一起以上的案子!

  这么多次,跨度时间这么长却没被发现,

  除了估计是因为王建旋本身就是负责这个案子,能给调查带来很多阻力之外,

  这人的手段和心机,也势必非常人所能及。

  想想也的确如此,如果不是自己能看到凶手的颜色,不也是还被蒙在鼓里吗?

  亏他还把王建旋当成努力成为的目标,当成一个为人民的好刑警!

  可这种人,他该怎么搜集证据将其绳之以法?

  想了想,叶翊辉顿时面露苦涩。

  他现在连案子的全貌都不曾了解,又那里知道去什么地方寻找证据?

  直接去质问王建旋?

  哪怕不是他嫌自己命大,找死呢这是。

  王建旋为什么选择收养他,他不知道。

  叶翊辉觉得可能是担心他回忆起了那晚发生的事情。

  毕竟从头到尾,他都藏在床底下,

  虽然因为视角的缘故看的不是那么真切,但算是目睹了整个过程。

  等王建旋知道自己的时候,在想杀他灭口已经是不太可能。

  所以收养自己,亲自监视才是最佳选择。

  以前他什么都没回忆起来也就算了,

  一旦事情败露,那王建旋会对他做出什么事情来,难道还用想吗?

  “怎么办?”

  叶翊辉眉头越皱越紧。

  只凭借颜色,根本没用。

  他必须要证据!

  可他连案子的全貌都不知道,又何来证据?

  想来想去,到头来的路又只有一条。

  成为刑警!

  只有当上刑警,他才可能拥有资格去申请调阅当时的案子的全部卷宗。

  也只有做到这一点,他才能开始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

  只要自己足够隐秘,即便看卷宗的事情王建旋知道了,

  但对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其实已经怀疑了他!

  因为王建旋并不知道他眼睛能看到凶手身上有颜色的事情!

  敌明我暗,是他现在唯一的优势!

  “可……真的是他吗?”

  叶翊辉的心里还是无法完全的坚定下来。

  过往和王建旋的种种,他实在不觉得对方单纯是在演戏。

  “不要去想,不要去想……”

  叶翊辉摇摇头让自己先不要去思考这些。

  既然他是警察,那是与不是,就别一厢情愿的去认为。

  一切,拿证据说话!

  想办法成为刑警调查王建旋,如果是,他就不要在抱有不缺实际的幻想。

  如果不是,那自然更好。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王建旋已经明确表态了,

  很直白的告诉了他,绝对不可能让他刑警的申请被批准的。

  可他又是必须要成为刑警的!

  那该怎么做呢?

  两人身份上的差距太大了。

  以现在又能做什么呢?

  凝眉苦思中,电视里播报的一条早间新闻,渐渐吸引了叶翊辉的注意。

  新闻中提到了,AB市的一个高档别墅小区遭到盗窃的后续。

  根据相关记者的跟踪调查,得知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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