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诗才高绝?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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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许贯中低吟了一遍,忍不住赞道,“好诗啊,好诗!不知这首好诗名叫什么,作者是谁啊?”

  “名叫梅雪,作者是……”王嗣心中咯噔一下,他好像不记得这首诗的作者,甚至都没有一点印象。

  ‘大意了,光想着背诗了,没记住作者!’

  王嗣倒也光棍,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不记得作者了!”

  许贯中转头问其他两人,“你们听过这首诗吗?”

  映雪和李珙皆摇头。

  许贯中看向王嗣道:“我也没听过,如此好诗不可能不流传,我们三人都没听过,那只有只一种可能,这首诗是新进之作,王兄你说对不对?”

  ‘都没听过?难道这首诗还没出世?那岂不是说……我就可以用这首诗泡妞了,比如……’

  王嗣偷偷瞥了一眼大美女映雪姑娘。

  ‘真特么漂亮啊!’

  此时的映雪姑娘喘息有些急促,声音发颤地问道:“这首诗莫非是公子所作?”

  也难道映雪姑娘会沉不住气。

  人生在世,追求的不就是名和利吗。

  对于不差钱的人来说,名还在利的前面。

  而和一首好诗词挂钩就是得名的捷径,甚至还能名垂青史。

  比如汪伦,就因为一首《赠汪伦》,这货就出现在了千年后的语文课本上,那可真是名垂千古了。

  而王嗣的这首《梅雪》,也是一篇可以传世的佳作,如果这首诗加入“赠映雪”几个字,不但可以使她身价倍增,还有很大的可能跟随这首诗名传百世。

  简直是名利双收!

  美女的询问让王嗣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瞬间忘记了他不善诗词,要保持低调的做人原则,略微得意地点点头。

  “刚才无意间看到厅外的梅花,想到映雪姑娘肌白如雪,胡乱写了一首,让各位见笑了!”

  人都想名传千古,妓女和读书人尤甚。

  听到这首诗真的是王嗣所作,许贯中和李珙都激动了。

  ‘虽然很佩服他的学识,但他这一脸臭屁的样子,很想揍他啊!’李珙如是想到。

  而许贯中却是站了起来,顾不得讥讽王嗣臭屁的样子,激动地说道:“王兄,我不日将离开京城,以后难有相见之时,这首诗送给我如何?”

  不是说给映雪姑娘写诗吗,怎么你却要了起来……

  王嗣看了看李珙与映雪姑娘,这二人也是一脸不解,甚至映雪姑娘脸上还有一丝怨念。

  王嗣不明白许贯中什么意思,但毕竟是他花了三十两银子带着自己见世面的,王嗣虽有不舍,但也不好驳许贯中的面子。

  “许兄喜欢,拿去就是!”

  许贯中欣喜若狂地吩咐婢女拿来纸笔,轻蘸点墨,一挥而就!

  三人探头去看,只见“梅雪”的标题下,有一行小字,“王嗣赠许贯中”,再下才是整首诗。

  太不要脸了,可是……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招呢……李珙有些顿首垂足。

  原以为许郎是个有情郎,没想到这么的不要脸,竟然跟一个歌女争名……映雪姑娘心中有些泛酸,本来诗中的“许贯中”三字应该是“于映雪”的……

  映雪姑娘也不愧是花魁娘子出身,一转眼就想到了一个主意,她一改清冷的气质,娇滴滴地对许贯中说:“许郎,奴家好喜欢这首诗啊,你把这首诗送给奴家好不好,今天晚上奴家给你一个人唱。”

嗣虽有不舍,但也不好驳许贯中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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