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谨慎第1/2段
一个朋友要离婚,就“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来电话请教Carol,Carol自知只有半壶水的法律知识,于是在回复之前先行请教了律师朋友。很自然地便谈起了协议离婚中的新规定“离婚冷静期”。
结束微信聊天,习惯性地点开头条,赫然看到“湖北女子离婚调解期被丈夫砍死!”“女子离婚冷静期携儿女从24楼坠下!”
大数据,真是厉害,是真厉害!Carol早就知道这是一个被全方位监控的时代,他也清楚自己很大概率是个透明人,在网络这尊大神面前,或许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或许连或许这两个字都没有存在的必要。可是,事到临头,还是难免惊讶。这头刚聊完,另一头就给推送。“真是嚣张狂妄,欺人太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Carol先把那些无意义的怨气放到一边,认真地研究起“冷静期”这几个字背后的逻辑。
“离婚冷静期”的出现源于逐年攀升且高居不下的离婚率。调查发现,很多的离婚其实都是小年轻一时半会的闹情绪,“闪婚”然后“闪离”,上午拿了离婚证,下午就反悔。如果他们能再坚持共同生活一个月,很大概率,他们能过一辈子,最起码,短期内不会重提离婚这档事。事实胜于雄辩,冷静期一出,离婚率骤降。
不过,凡事有两面,网络上不看好“冷静期”的也大有人在。
在大多数人眼里,婚姻依旧神圣。就算失去了神圣的意味,婚姻依旧是人生大事。不会有那么多人真的把婚姻当儿戏。更不会把离婚看成家常便饭。大部分的离婚,应该是深思熟虑和忍无可忍的结果,那这个冷静期会不会成为婚姻自由的一个不必要的障碍呢?
Carol不想做标题党,想了解更多,就必须点开新闻推送。一边反感大数据,一边又感叹大数据可真省心,哎,“饮鸩止渴?”
两则都是澎湃新闻,不用怀疑其可信度。
前一则新闻。那位可怜的被杀者,不堪家暴,奋起余勇去民政局离婚,被告知有一个月冷静期,转而去法院起诉,又需要经过婚姻调解期。她终究没有捱过这个时段,于调解期间被丈夫用斧头生生砍死。
私以为,无论去民政局还是法院,见了官就意味着撕破脸!所有的表面所有的敷衍所有的假仁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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