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逢时,爱人逢人,所到之处,皆是命数。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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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人的感情真的很奇妙你在从前不会设想过在未来的一天会遇见这样一个人你们碰撞出了炙热的火花在后来的岁月里你们的关系却又变得冷若冰霜直至对方在你的生活里消失不见最后你回头一路想来火花是真的冰霜也是真的你们产生过那么热烈的感情可最后要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当你经济独立,见过世面

  你才不会纠结一个人爱不爱你。

  长久的爱情可能是无糖不加冰吧。

  无妨爱我淡薄,但求爱我长久。

  希望能像朋友一样相处,可以不秒回信息,可以不晒朋友圈,也可以联系不多,也可以异地。但希望对方心里能有彼此。

  不需要那么多热情,不需要那么多情话,不需要隔三差五的礼物,也不需要知晓对方的所有。你愿意说,我就永远愿意听。希望两个人在这段感情中都是自由的,不需要刻意维持的关系,淡淡的,能够持久,就特别好。

  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去超市买东西,推着购物车拿对方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去菜市场看穿行的顾客和卖菜的叔叔阿姨,我们置于其中,看着,听着,笑着。吃完饭我们可以处理各自的工作,处在同一空间互不打扰或者牵手出去散散步。偶尔你拉小提琴或唱歌,我可以弹钢琴为你伴奏。晚上睡前互道晚安,一切都是刚刚好的样子。

  我是真的不想用离开教会你珍惜。

  前一段时间,上映一部电影,叫做《原谅他77次》,我看了两遍。

  电影虽然评分不高,但我倒觉得这部片子没什么槽点,因为太真实了,真实到可以让我们把自己带入这部片子的每个情节,它把爱情里那些不懂事的男生的种种表现都淋漓极致地演了出来。

  电影里阿sa饰演的Eva在电影一开始就和男主Adam说了分手,但傻子都看得出来Eva不是真的想和Adam分手,因为真的想分手的人是不会在社交网络上发动态说:“我,现在是一个人。”

  这种我现在一个人的表达方式等于“我在想你。”很明显Eva是期待着被挽留的,而不是真的想离开。

  电影里Eva曾经写过很多原谅他的日记,记录了每一件他让她不开心的事,但每一次她都选择了原谅,即便在最后,当Adam看了Eva写的日记,认真地求Eva原谅之后,Eva还是习惯性地选择相信他。

  就像电影《春娇与志明》一样,余春娇在心里下了一百次决心,嘴上又说了无数次“算了吧”,但也是真的戒不了他。

  电影最后的结局是开放性的,他们没有在一起,也没有分开,或许这就是说不清的感情吧,没有道理和章法可循。

  可电影终究是电影,现实生活中又有谁等到了77次,也许还没有被原谅7次,那个人就离开了。

  女孩子都有一个通病,明知道眼前的这个人这段感情已经烂透了,却还是不肯离开,像是心结一样没办法解开。

  若是她们一旦决定转身,便不会再回头,死心不是一瞬间,原谅的多了是麻木,失望攒多了是绝望。

  下一次,我不会再大张旗鼓地说离开,原谅了你那么多次,我想也给自己一次做决定的机会。

  嗯,不会再用离开教你如何去珍惜啦。

  我最喜欢的事是骗自己。

  你说喜欢我,所以我准备卸下防备迎接你的爱意,可你表现的又没那么喜欢我,于是我又穿起了一层层的保护壳。

  最后你还要怪我真冷淡,因为好久尝试去喜欢过一个人所以喜欢你的时候才会手忙脚乱,明知道这样不好可还是没办法变得更好一点,就好像手忙脚乱这种事是和喜欢你一样没办法控制的事一样。

  以前从没这样喜欢过,也不是说从来没有,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当我准备全心全意的对你好,可是你的种种作为让我无法理解,我不知道我是不够好,还是我哪点对不起你了,你要这个样子对我。

  我相信你对我说的每句话,可是你一步步摧残了我对你的信任还有喜欢。

  我早应该知道会是这个样子,应该早点知道,萍水相逢与志同道合这种事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一直都觉得给一个女孩子足够的安全感,这是你喜欢她的时候,最基础的,应该做的事情。

  我以为你会给我安全感,给我足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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