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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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队长谦虚完,才认真检查了自家闺女的劳动成果,大概是真的很满意,看完,一贯严肃的脸上也难免带出了几分笑意,并看了叶舒华一眼:“不错。”

  叶舒华趁机催促道:“那我们现在回家?”

  “不急。”

  叶队长终于表态了,“我跟你志根叔说点事。”

  说完,叶队长便转头跟会计说起了正事。

  叶舒华在一旁傻眼,队长父亲不急着回家,不能傻站在这里干等啊。

  没事果然不要轻易尝试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再一次悔不当初,无聊的等了几分钟,刚好队长父亲和志根说到一半沉默下来,她连忙插话道:“爹,你跟志根叔慢慢聊,我先回去了?”

  叶队长和会计聊正事的时候,不是没注意到旁边坐立不安的小妹,只是他没在意罢了,听到她的话,才有点好笑的转头问:“这么急着回去?”

  叶舒华捧着肚子连连点头,“我都快饿得眼冒金星了……”

  志根叔一听很是理解:“怪我,拉着小妹在这做登记,忙了一晚上,能不又累又饿吗?”

  他这么说,叶队长倒也不好多言,只是不放心的问:“你可没有电筒,一个人敢回去?”

  叶舒华看了看不远处一望无际的黑夜,还真有点踌躇。

  在这个年代,路灯那么先进的东西还是别做梦了,但是更可怕的是家家户户都看不到一点光亮。

  白天是个阴天,导致这会儿月亮也没出来,所以一眼望去,前方简直是教科书式的伸手不见五指。

  叶舒华不怕黑更不怕鬼,就怕一不留神摔个狗啃泥,那就太有损她的女神形象了。

  不过想到香甜软嫩的煮红薯,她又生出无限勇气,顽强点头:“我可以!”

  就在自己队里,万一出事只要嚎一嗓子,半个大队都会出来帮忙,叶队长也就不担心治安问题,挥了挥手:“那那就先回去吧。”

  叶舒华就兴高采烈的道别,然后踏上漫漫回家路了。

  队长父亲和志根叔在谈正事,所以矿灯也还亮着,间接为叶舒华照亮了一小段回家路。

  剩下的一大段路本该摸黑走完,但是叶舒华运气一向不错,现在也一样,哼着歌摸黑走了几步,就发现前面有人拿着电筒也在走夜路。

  运气太好了,叶舒华连人都不知道是谁,就扯开嗓子喊了,“前面的朋友麻烦等一下,我想借个光!”

  这位不知名的好人还真停下来了,并且抬了抬手让电筒尽量照得远一点。

  有光就方便多了,叶舒华放心的朝着那人小跑起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路人,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宋知青,那就是喜上加喜了。

  叶舒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宋大哥,这么巧啊。”

  手电筒照亮叶舒华脚下的路,宋清徽本人反而隐在黑暗中,要不是他仪态气质确实突出,加上叶舒华对他的观察也比对别人更加仔细,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

  现在认出来了,但还是看不清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只能从那声淡淡的“嗯”中推测,宋大哥这会儿有点冷淡。

  叶舒华的脚步不由一顿。

  不是她一改傻白甜作风、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而是宋清徽表现得太明显了,温柔可亲秒变高岭之花,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不对劲。

  不过叶舒华不是敏感性格,哪怕知道宋清徽今天有点反常,也不会上赶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闻到一阵鱼腥味,这才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在做登记的时候染了一身鱼腥味,宋大哥不想离她太近才这么冷淡的!

  这个理由叶舒华还挺能理解的,毕竟在她眼里,宋大哥就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哪怕繁忙的抢收季都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齐,说不定私底下还会有点小洁癖,那自然无法忍受她身上的异味了。

  别说宋清徽嫌弃,就是叶舒华自己闻了闻都嫌恶心,所以她很识趣的站在两步之外,继续跟宋大哥寒暄:“应该到九点多了吧,宋大哥这么晚出来串门?”

  叶舒华一贯不擅长掩饰,宋清徽自然把她的小动作都尽收眼底,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没道理,叶灯也还亮着,间接为叶舒华照亮了一小段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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