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分裂之开始【三国时代】第2/4段
离心力的成长,大体为两汉地方政权所演变。
(一)地方长官之权位
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即郡太守。【太守之下,为县令或县长。】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与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平时得召见,【天子有事,用赐玺书。】高第【成绩好者。】得入为公卿。【如张苍、申屠嘉等。东汉益重,或自尚书、仆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为三公。】在郡得自辟属官,【掾属限用本郡人,惟三辅得用他郡人。】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财政,【惟每岁尽,须派员至中央(丞相府)上计,“计簿”即治理成绩之统计与报告书也。】得兼地方军政。【西汉有郡尉,为地方武官,而辖于太守。东汉省之。】
两汉的郡太守,权位既重,并得久任,俨如古代一诸侯,所异者只是不能世袭。
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汉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郡曰“守”,国曰“相”,权位略同。】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诣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西汉刺史吏奏二千石长吏不任职,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验。东汉不覆关三府,权归刺举之吏。】位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模仿封建时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二)二重的君主观念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
汝南太守欧阳歙,欲举督邮繇延,主簿将引延上,功曹郅恽曰,“明府以恶为善,主簿以曲为直。此既无君,亦复无臣。”【会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狱,仓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
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宫,仍多为其举主【即其旧日太守,所由察举而得进身者。】去官奔丧。【吴匡、傅燮等;已详前。】
又赵咨拜东海相,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仅为一谒轻去其官,较之奔丧,抑又甚矣。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至三国而大盛。
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南史宋武陵王诞反,或劝其长史范义出走。义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庆远传,梁武初为雍州剌史,辟庆远为别驾,庆远谓人曰:“天下方乱,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尽诚协赞,遂成帝业。则所谓“二重君主观念”者,在南朝犹烈。北朝周、齐稍革,至陏、唐而绝,而中国亦复趋统一矣。】
四、新政权之黑暗
历史的演变,并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逻辑。【因不断有人类的新努力参加,可以摇动逻辑之确定性。】倘使当时的新政权,能有较高的理想,未尝不足以把将次成长的离心力重新团结起来,而不幸魏、晋政权亦只代表了一时的黑暗与自私。
曹操为自己的家世,【父嵩为宦官曹腾养子,官至太尉。陈琳为袁绍作檄云:“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对当时门第,似乎有意摧抑。【杨、袁皆东汉最著之名族。曹操欲杀太尉杨彪,孔融目:“孔融鲁国男子,明日当拂衣而去,不复朝矣。”然孔融与彪子修,卒皆被戮。操与孔融手书曰:“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达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杀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则操之意态可想。】有名的魏武三诏令【建安十五年下令:“天下未定,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齐桓其何以霸?今天下得无盗嫂受金,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惟才是举,吾得用之。”十九年令:“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