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江湖侠骨恐无多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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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刺客列传》为六位刺客立传,依次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

  前面七章,我写了荆轲、高渐离、豫让、聂政、专诸的故事,没有写曹沫,但写了要离。

  要离这个人很有趣,他贪名,绝情、冷静,阴狠、勇武,是第一流的刺客。他刺杀的是当世无敌的勇士,过程很有故事性。但为什么司马迁对此视而不见,不收录他的故事呢?

  说司马迁疏忽了,这是不可能的。吴王阖闾和伍子胥这两个人,先是让专诸刺杀吴王僚,然后再派要离刺杀他的儿子庆忌,这是一件事情的前半段和后半段。按照司马迁的写法,一般是要在专诸后面提几句要离,但他一个字都不提,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就是他非常讨厌要离,虽然作为刺客,要离是顶尖的、非常高明的。但司马迁还是很讨厌他,讨厌到他专门给刺客立传,就是不提要离一个字。不仅不提,他还要大写特写豫让。

  豫让作为刺客,是极其失败的。可是司马迁依然要把他收入刺客列传,为什么?因为,豫让这个人,为了杀赵襄子,他宁可漆身吞炭,把自己搞得那么痛苦。有人劝他,何不投靠赵襄子,获得信任后再下手,成功率高而且又不用受那种罪。豫让回答:获取信任而后又背叛,这等肮脏之事,我岂能为之。司马迁写豫让的话,言下之意,就是对要离刺杀庆忌的手段,很是厌恶。

  豫让实际上做什么都不漂亮,做家臣,未闻有良言以劝智伯,亦无良策以助智伯,眼睁睁看着智伯国灭身丧。去报仇,用的是笨办法,一味地对自己下狠手,最后还没成功。但司马迁对他的评价非常高,连“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两句名言也要从他口中说出来。毫不掩饰对豫让的尊重和认同。就差说,国士易得,豫让难寻了。

  这是明面的原因,还有没有说出来的原因。大家看,曹沫等六位,他们的刺杀行为,曹沫是为了国家,豫让、荆轲是为了知己,聂政、专诸是为报答,无论原因是什么,相同点有一个,就是雇主对他们都是降尊纡贵、礼贤下士,予取予求、嘘寒问暖,表达了足够的尊崇。至于高渐离,则是与荆轲生死与共——你杀了我朋友,那连我也杀了吧!

  但是,要离呢?吴王阖闾对他的待遇:呼之即来,来了一见面,就一脸轻蔑,明确表示看不起。这般状况下,要离都不走,非要参与到事件中来。他自己提出的方案,残身毁家,杀掉老婆孩子,简直是惨绝人寰。而阖闾对他既没有知遇之恩,也没有尊崇之意,也没有要求他去做,事情也与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但他就是要去做,只为了贪个勇武之名,就付出那般惨烈的代价,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看看人家聂政,只因为不连累姐姐,就要毁面、挖眼、剖腹。对比之下,更觉得要离自私、可怕、残忍、无情。

  要离这种人,估计谁都害怕吧。要离说自己有四条必死理由,其实,还有一条最关键,那就是,你这样的人,死了才是最好的。活着!你让其他人,怎么好睡觉!

  司马迁不齿要离为人,虽然要离成功了,想要名,但我就是提都不想提。

  他为曹沫等六人立传,尊崇的是他们是为国、为知己、为报恩、为尊崇、为情义,至于成功与否,那是天命,听之即可。

  司马迁不肯为成功的要他自己提出的方案,残身毁家,杀掉老婆孩子,简直是惨绝人寰。而阖闾对他既没有知遇之恩,也没有尊崇之意,也没有要求他去做,事情也与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但他就是要去做,只为了贪个勇武之名,就付出那般惨烈的代价,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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