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班四娘的心思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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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很惊人的发现,班四娘自记事起,阿娘就想找个识字的先生给自己和小弟开蒙,但是这个地方根本找不到能识字的人,就算是有也都是官府或者军队里的官吏,自己和小弟的身份不可能接触到。

  然后就是这些人明显是没怎么干过活,每个人都白白净净的,手上也没有茧子,吃的也都是班四娘从未吃过甚至听都没听说过的美味,都是一副养尊处优的样子,穿的衣服虽然衣服样式都是胡人的样式,但是布料却是她从未见过、精美至极的,如此精美的料子也没见这些人有多爱惜。

  还有这些人手中可以在晚上发出极其明亮光芒的“手电”、按下就能发出火焰的“火机”、握紧就可以自动钻孔的“电钻”,这些器物无不是巧夺天工精美绝伦之物,称为“神物”也不为过。

  只是不知道,天上的闪电怎么能驱动些“神物”?莫非是某种法术或者是道术吗?

  尤为不能理解的是,这些人虽然看起来都是世家大族出来的人物却没有一点架子,而起对自己和小弟这样的山贼没有丝毫鄙夷,实在是有点太不可思议了点。

  说起来班四娘虽然不识字,却能背诵一些书籍,造成这种奇怪现象的原因也不稀奇,寨子里的账房先生就是如此,只会背诵却不识字。

  账房先生姓胡,没有名字,原是山外胡家集胡财主儿子的书童,小时候也是很聪明,可惜出身家奴,再聪明一辈子也只能是家奴,跟着主家背了不少书,也学过数算之术,只是笔墨纸砚自然不会浪费在家奴身上,导致他不会写字,只能凭借记忆硬生生把书背了下来。

  后来胡财主为了给儿子筹备去长安游学的费用,就把胡账房卖给了粟特商队,因聪明会算账也积攒了一些财货,原本打算取个女奴做妻子,不想一次行商中被吐蕃劫掠,胡账房也被吐蕃掠为奴隶。

  班四娘父亲逃跑时杀了些吐蕃人,其他奴隶也无处可去,直接跟着班四娘父亲来到这处险要的地方做了山贼。

  山贼的生活十分艰苦,虽然班四娘的父亲没说,但是大家都知道他肯定早就知道这个地方有粮仓,粮仓里有很多粮食,至于粮食是谁放这里的,也没人敢问。

  粮食是不缺的,但是其他的什么都缺,缺盐、缺油、缺肉、缺布、缺铁、缺兵器以至于大家伙只能用木头做兵器和周围山贼争斗,和吐蕃人争斗,和来往商队争斗,和官兵争斗,和世家大族争斗,更和天斗、和地斗,在这个地方几乎每天都要争斗才能活下去。

  山寨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其实一点都不意外,班四娘和他父母都明白,山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要么死在同行手里,要么死在官军手里,要么死在吐蕃人手里,或者死在商队的护卫手里,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下场。

  但是意外的是这次黑熊寨的人被吓跑了以后竟然没有再来过,原本已经做好了用自己命换小弟命的准备,没想到却被一群不知道哪里来的贵人(注1)救了。

  “只是不知阿耶和阿娘如何了,”班四娘有些伤感的想道,“如今看这些贵人显然并无恶意,一个女子和一个尚未总角的小儿若不依附于他人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地方又怎么活下去?只希望小弟能有个好的前程吧,最少不做山贼,不用这样提心吊胆的活着。”

  注1:古时候的贵人、公子、民、国人和现在的概念差距很大,不是什么人都能用的,只有一定的身份或者世家大族的人才能被称为“贵人”、“公子”,而在统治阶级的概念中“民”和“国人”并不包括普通百姓,这两个词在不同时期略有不同,但大体都指的是“士”和地主阶层,能影响到舆论和政治、掌握一定社会资源的群体,而“黔首”一词才真正指代老百姓,现在人一看到古代某些人抨击某些政策是“与民争利”就想当然的认为这些人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人,其实人家才不管老百姓死活,典型如宋朝士大夫阶层和明末东林党人。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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