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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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什么?”

  男人看了眼薄矜初,又看向梁远朝,“哥,扎啤?”

  梁远朝把手上的酒杯放到桌上,启唇:“伏特加。”

  众人:“......”

  沈修让酒保上了十瓶伏特加,40度的。

  梁远朝淡道:“喝吧,先一人一瓶。”

  公子哥常年混迹各大夜店,区区几瓶伏特加还真难不倒他。

  开了两瓶,一瓶递给薄矜初,一瓶自己留着。

  就连递酒,他都想揩油。薄矜初刚握住瓶身,公子哥的手便盖上来,“要是不能喝了,可以随时喊停。”

  薄矜初抽出手,一言不发,对着瓶口直灌。

  40度的酒称不上特别烈,但这伏特加纯喝,不兑任何东西,入口像‘火熨’一般,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

  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公子哥明显好酒量,也有技巧,不像薄矜初这样猛灌。

  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一共六个人,都是大学时候私交甚好的几位。

  这女的实在太过平静了,愣是害沈修起了一手鸡皮疙瘩,“那个...”

  梁远朝:“下一瓶。”

  沈修:“哥......”

  傅钦:“算了吧。”

  梁远朝:“不喝就滚。”

  众人:“......”

  薄矜初二话不说又开了一瓶,喝到一半,她砸了酒瓶,哐当一声。

  除了梁远朝,全都被吓的后仰。

  晶莹澄澈的酒液溅了男人们一脸。鞋子旁,桌面上,全是碎玻璃渣。

  她拎起包走了。

  公子哥想追上去,梁远朝一个眼神,沈修把他扣住,“赢的人,留下来玩,一开始就说好的。”

  梁远朝跟出去,卡座里的其他几位男士面面相觑。

  处理掉那位公子哥,沈修一脸坏笑,“咳咳...大瓜,买吗?”

  “先验货。”

  “那女的,我见过。”

  “嘁———”

  “在咱梁总的钱包里!”沈修看着傅钦,“是不是?”

  大学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梁远朝高中有个小初恋,毕业的时候掰了,那根刺一直扎在心里死都拔不掉。

  傅钦是唯一可能知道这个故事的人,可惜不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他就一句话:不同校,不清楚。

  这回他却说:“是。”

  “我就说!我就说你知道!”

  “草,傅钦,这就不够哥们了。”

  沈修:“瓜分享完了,快打钱!”

  众人:“滚!”

  *

  薄矜初面不改色心不跳出了rose的大门,她给祁封发了条信息。

  【我困了先回去,你自己看着办。】

  马路比酒吧亮堂,她漫无目的的走着,脚步挺稳。

  醉了吗?醉了吧。

  心醉了,连痛都感受不到了。

  梁远朝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路灯下,手机停在晏寔的号码上。

  她没注意到他来了。

  男人夺过手机,狠狠的砸在地上,屏幕碎的像张蜘蛛网,他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压在柱子上,火气从眼眶中溢出来。

  梁远朝晚上喝了不少酒,情绪失控,“薄矜初,在你眼里我梁远朝算什么?从前不如祁封,现在不如晏寔。在你面前我连条狗都不如。”

  梁远朝沉声一吼,“你真他妈让我恶心。“

  薄矜初对着他的脖子咬下去,往死里咬,一嘴的血腥味都不肯松口。

  梁远朝也咬她,活脱脱就是两个疯子。

  她在他开的的玫瑰园门前哭了。

  那朵色泽黯淡的玫瑰花逃跑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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