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3/3段
“沈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什么?”
男人看了眼薄矜初,又看向梁远朝,“哥,扎啤?”
梁远朝把手上的酒杯放到桌上,启唇:“伏特加。”
众人:“......”
沈修让酒保上了十瓶伏特加,40度的。
梁远朝淡道:“喝吧,先一人一瓶。”
公子哥常年混迹各大夜店,区区几瓶伏特加还真难不倒他。
开了两瓶,一瓶递给薄矜初,一瓶自己留着。
就连递酒,他都想揩油。薄矜初刚握住瓶身,公子哥的手便盖上来,“要是不能喝了,可以随时喊停。”
薄矜初抽出手,一言不发,对着瓶口直灌。
40度的酒称不上特别烈,但这伏特加纯喝,不兑任何东西,入口像‘火熨’一般,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
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公子哥明显好酒量,也有技巧,不像薄矜初这样猛灌。
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一共六个人,都是大学时候私交甚好的几位。
这女的实在太过平静了,愣是害沈修起了一手鸡皮疙瘩,“那个...”
梁远朝:“下一瓶。”
沈修:“哥......”
傅钦:“算了吧。”
梁远朝:“不喝就滚。”
众人:“......”
薄矜初二话不说又开了一瓶,喝到一半,她砸了酒瓶,哐当一声。
除了梁远朝,全都被吓的后仰。
晶莹澄澈的酒液溅了男人们一脸。鞋子旁,桌面上,全是碎玻璃渣。
她拎起包走了。
公子哥想追上去,梁远朝一个眼神,沈修把他扣住,“赢的人,留下来玩,一开始就说好的。”
梁远朝跟出去,卡座里的其他几位男士面面相觑。
处理掉那位公子哥,沈修一脸坏笑,“咳咳...大瓜,买吗?”
“先验货。”
“那女的,我见过。”
“嘁———”
“在咱梁总的钱包里!”沈修看着傅钦,“是不是?”
大学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梁远朝高中有个小初恋,毕业的时候掰了,那根刺一直扎在心里死都拔不掉。
傅钦是唯一可能知道这个故事的人,可惜不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他就一句话:不同校,不清楚。
这回他却说:“是。”
“我就说!我就说你知道!”
“草,傅钦,这就不够哥们了。”
沈修:“瓜分享完了,快打钱!”
众人:“滚!”
*
薄矜初面不改色心不跳出了rose的大门,她给祁封发了条信息。
【我困了先回去,你自己看着办。】
马路比酒吧亮堂,她漫无目的的走着,脚步挺稳。
醉了吗?醉了吧。
心醉了,连痛都感受不到了。
梁远朝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路灯下,手机停在晏寔的号码上。
她没注意到他来了。
男人夺过手机,狠狠的砸在地上,屏幕碎的像张蜘蛛网,他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压在柱子上,火气从眼眶中溢出来。
梁远朝晚上喝了不少酒,情绪失控,“薄矜初,在你眼里我梁远朝算什么?从前不如祁封,现在不如晏寔。在你面前我连条狗都不如。”
梁远朝沉声一吼,“你真他妈让我恶心。“
薄矜初对着他的脖子咬下去,往死里咬,一嘴的血腥味都不肯松口。
梁远朝也咬她,活脱脱就是两个疯子。
她在他开的的玫瑰园门前哭了。
那朵色泽黯淡的玫瑰花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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