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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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阔空旷的田野中,一排排农庄横亘其间。

  刚入夜,许多房屋门口都坐着刚干完活回家、在门前纳凉的村民。但这一排农庄里,就中间这一户门前晒场上搭了个大棚,头上还顶着三盏高瓦数照明灯。四周黑暗的环境里,这三盏灯如同太阳,照得夜如白昼。

  这户正在办丧事。门前的大棚里坐了不少人,哭声此起彼伏。

  毫无疑问,金光指引的孤魂野鬼应该就是这户了。

  连奚和捩臣一起走上前。

  现在农村里办丧事,不再像以前那么麻烦,要把尸体停在家里七天。现在就用冰柜放三天,日夜烧纸,等第四天去火葬场办完最后的手续,就可以捧着骨灰下葬了。

  这户门前的晒场上坐了不少亲朋好友,都是来吊唁,也是来吃饭的。

  人多且杂,但像连奚和捩臣这样的,一个没有。

  两人刚走上晒场,亲朋好友的视线刷刷刷地就射了过来。不过多时,一个肩膀上绑着麻布的村妇走过来:“你们来找哪个哇?”

  黑无常双手一插,莫得感情。

  白无常就没指望他能干点事,干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连奚直接道:“我们路过,以前小时候住过这片,就回来看看。”

  周围几个村民好奇起来。

  “这是哪个家的小孩?”

  “前年桥底下老赵家是不是搬去无锡啦?”

  “不像,这肯定得搬走好久啦。”

  “那就不晓得了,每年搬去无锡的多了去啦。”

  江浙沪的农村人往往喜欢把去城里,说成去当地的市名。不是说自个儿脚底下踩的不是这片土地,而是就这么一个代称。

  搬去无锡,就是搬去无锡市区了。

  村妇看向连奚二人:“家里头在弄丧事。”说完,就上上下下地打量二人。

  连奚:“额,不好意思,节哀。”

  两人灰溜溜地跑下晒场。

  没走远,就在附近悄悄看着。

  现在人不像古代,古代人民风更加淳朴,也因为交通不发达,很少见外人。如果自家招待宴请突然来了不认识的外乡人,他们都会很热情地把人留下吃顿饭。办喜事的尤其喜欢人多,热闹。办丧事也不例外,说句节哀顺变,再上柱香,主人家也会留下来吃饭。

  现在就不同了。

  苏城黑白无常偷渡无锡,本就该夹着尾巴小心被当地鬼差发现,不能大张旗鼓。现在主人家也不招待,他们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地过去,免得招人奇怪。

  这点连奚懂,捩臣却不明白。

  捩总一挑眉:“抓鬼?”白无常又打算罢工偷懒,不好好干活?

  连奚:“先等等,我们现在没个身份,随便过去人家要么以为我们蹭吃蹭喝,要么以为我们另有目的。”

  捩臣反问:“我们不就另有目的?”

  连奚看了他一眼。

  那你也不能说出来啊!

  和黑无常大人真是没法交流。

  连奚早就发现了,苏城这位新任黑无常,实力强悍,堪比开挂,但很可惜,阎王爷总是公平的,这人脑子似乎有点问题。至少,他不大懂人情世故。

  在黑无常看来:我抓鬼,天经地义;你不让我抓鬼,你思想有问题。

  阳间的人在想什么,黑无常大人全不在乎,天大地大,业绩最大,他死也不要当倒数第一。

  连奚:“得想个办法。”正在想着,忽然,连奚目光一凛,看向蹲在晒场角落的一个驼背老头。他微微一顿,过了片刻,拉了拉黑无常的衣角:“那个。”

  捩臣低头看了看那只捏着自己衣角的手,再顺着这手往上看。

  连奚:“是他吗。”

  捩臣眯了眼,看向他手指的方向,半晌后,轻轻嗯了声。

  一分钟后,刚刚离开的两人去而折返,又回到了这户办丧事人家的大棚。然而这次他们并没有去人群拥挤的地方,而是借着昏暗的夜色,两人走到晒场角落,站在一个驼背老头的面前。

  连奚目光一扫。

  这老头颤颤巍巍地靠着墙角,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衫子,上面满是血污。他低着头,一声不吭地靠着墙,头顶却裂开了一条大缝,里面的红红白白在月光下晃荡,却一丝都没有流出来——

  因为,他是个鬼。

  捩臣淡淡扫了眼,直接拿出黑无常证,啪嗒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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