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无意又见第二跳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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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那个暴徒,立刻紧张起来。

  当时的夜色太浓,那‘暴徒’有没有耳朵不清楚,但很清楚他没有戴帽子。

  一个有帽子一个没帽子,这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是那‘暴徒’跑路时,怀里揣着一顶帽子?还是跑半道儿,捡了一顶帽子?抑或这俩个,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帽子可以揣怀里,可以半路捡。但耳朵不能。

  小张说:监控视频中,通缉犯有耳朵。

  而在视频的正脸截图中,并没有显现通缉犯的耳朵。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通缉犯带着的休闲帽,没有完全遮掩耳朵所处的位置。

  仔细思索一番,脑子里涌出无数种可能。

  但‘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到底是哪一种呢?

  绞尽脑汁想了一会儿,觉得智商有点不够用干脆不去想了。

  安慰自己:专业的事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干吧。

  只是想明白了一点:即使那‘暴徒’的赏金是一百万,也绝对不会去领。

  原因很简单:既打不过他,也跑不过他。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等了一会不见人来,我纳闷小张这孩子干什么去了?

  他说‘提供有效线索,奖三万’,该不会给我取奖金去了吧?

  没来由的一阵激动,随即清醒过来。

  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不可能,小张为什么会被我一句话,刺激的‘嗖’的一下,就‘飞’走了呢?

  那个谁不是说:做人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如果是真的,那我岂不‘嗖’的一下‘飞’上‘人生巅峰’,一个字……,

  掐指一算:四千金啊!

  这个事儿,够我在老孟面前吹好几年!

  想到这里又有些不安。

  忘了问问小张,什么叫‘有效线索’了。

  他不会因此跟我打‘马虎眼’吧?他这么久不回来,不会拿着我的奖金出去花天酒地了吧……。

  这么想虽然有点自欺欺人,但谁不喜欢想美事呢?

  我再也坐不住了,站起来在屋内转了几圈。

  这一下又饥、又渴、又内急,诸般不爽接踵而至。

  看了下手机,已经是中午的十二点五十三分。

  走到门边,试探着一拉紧闭的房门。

  房门应手而开,顿时开朗,“原来并没有把我关起来!”

  看了一眼办公桌上的安保帽,心说,“我可没有逃跑,有帽子为证!”闪身走进过道。

  宽敞的过道静悄悄,想来警察叔叔们都吃饭去了。

  在一楼溜达了一圈,没有找到厕所。

  倒是在楼栋门口的值班室,看见俩位警官一个在看报纸,一个在看手机。

  警察叔叔也是人,警察叔叔也需要放松和休息。

  由己及彼中,上了二楼。

  在二楼的一侧终于看见女厕所的标志牌。

  顺着标志牌向前走,顿时迷糊了,“这女厕所旁边不应该是男厕所吗?怎么成档案室了?”

 帽,心说,“我可没有逃跑,有帽子为证!”闪身走进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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