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基本粒子和自然的力(1)第3/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有会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

  (对于携带力的粒子,反粒子即为其自身)。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然而,如果你遇到了反自身,注意不要握手!否则,你们两人都会在一个巨大的闪光中消失殆尽。为何我们周围的粒子比反粒子多得多是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我将会在本章的后部分回到这问题上来。

  在量子力学中,所有物质粒子之间的力或相互作用都认为是由自旋为整数0、1或2的粒子携带。所发生的是,物质粒子——譬如电子或夸克——发出携带力的粒子。这个发射引起的反弹,改变了物质粒子的速度。携带力的粒子然后和另一个物质粒子碰撞并且被吸收。这碰撞改变了第二个粒子的速度,正如同这两个物质粒子之间存在过一个力。携带力的粒子不服从泡利不相容原理,这是它们的一个重要的性质。这表明它们能被交换的数目不受限制,这样它们就可以引起很强的力。然而,如果携带力的粒子具有很大的质量,则在大距离上产生和交换它们就会很困难。这样,它们所携带的力只能是短程的。另一方面,如果携带力的粒子本身质量为零,力就是长程的了。因为在物质粒子之间交换的携带力的粒子,不像“实”粒子那样可以用粒子探测器检测到,所以称为虚粒子。然而,因为它们具有可测量的效应,即它们引起了物质粒子之间的力,所以我们知道它们存在。自旋为0、1或2的粒子在某些情况下也作为实粒子存在,这时它们可以被直接探测到。对我们而言,此刻它们就呈现出经典物理学家称为波动形式,例如光波和引力波的东西。当物质粒子以交换携带力的虚粒子的形式而相互作用时,它们有时就可以被发射出来。(例如,两个电子之间的电排斥力是由于交换虚光子所致,这些虚光子永远不可能被检测出来;但是如果一个电子从另一个电子边穿过,则可以放出实光子,它作为光波而被我们探测到。)携带力的粒子按照其强度以及与其相互作用的粒子可以分成四个种类。必须强调指出,这种将力划分成四种是人为的;它仅仅是为了便于建立部分理论,而并不别具深意。大部分物理学家希望最终找到一个统一理论,该理论将四种力解释为一个单独的力的不同方面。确实,许多人认为这是当代物理学的首要目标。最近,将四种力中的三种统一起来已经有了成功的端倪——我将在这一章描述这些内容。而关于统一余下的另一种力即引力的问题将留到以后。

  第一种力是引力,这种力是万有的,也就是说,每一个粒子都因它的质量或能量而感受到引力。引力比其他三种力都弱得多。它是如此之弱,它若不具有两个特别的性质,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它能作用到大距离去,以及它总是吸引的。这意味着,在像地球和太阳这样两个巨大的物体中,单独粒子之间的非常弱的引力能都叠加起来而产生相当大的力量。其他三种力要么是短程的,要么时而吸引时而排斥,所以它们倾向于相互抵消。以量子力学的方法来看待引力场,人们把两个物质粒子之间的力描述成由称作引力子的自旋为2的粒子携带的。它自身没有质量,所以携带的力是长程的。太阳和地球之间的引力可以归结为构成这两个物体的粒子之间的引力子交换。虽然所交换的粒子是虚的,它们确实产生了可测量的效应——它们使地球围绕着太阳公转!实引力子构成了经典物理学家称之为引力波的东西,它是如此之弱——并且要探测到它是如此之困难,以至于还从来未被观测到过。

  另一种力是电磁力。它作用于带电荷的粒子(例如电子和夸克)之间,但不和不带电荷的粒子(例如引力子)相互作用。它比引力强得多:两个电子之间的电磁力比引力大约大100亿亿亿亿亿(在1后面有42个O)倍。然而,存在两种电荷——正电荷和负电荷。同种电荷之间的力是相互排斥的,而异种电荷之间的力则是相互吸引的。

  一个大的物体,譬如地球或太阳,包含了几乎等量的正电荷和负电荷。这样,由于单独粒子之间的吸引力和排斥力几乎全被抵消了,因此两个物体之间净的电磁力非常小。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