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能屈能伸大丈夫,不卑不亢小家仆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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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从一开始就是善于争斗的。

  毕竟在人还未能被称之为人的时候,就已经被迫与数以亿计的“同胞”争斗,并且在这场生死竞赛中取胜,才能成功来到这个世界上。

  所以不管成人之后的个性是好平和无争还是喜争胜斗狠,“争斗”这种事都注定伴随人的一生。

  如果说战争是人争斗的最高形式,那人在相互约束克制的情况下展开的竞技就属于最普遍最温和的争斗了。

  其中仅限于“唇枪舌战”的“辩论”,也在后者之中。

  当然“唇枪舌战”也未必都是彬彬有礼的文人之间的辩论,也可以是互抛粗鄙之语的骂战,当然要是不小心进阶成了“肉搏之交”那则又是一回事。

  年轻时作为一介书生的凌云志,由于年少气盛,锋芒太露,他没少和人辩论或者是骂战,有时候还得拔出剑来和人家决斗。

  一开始凌云志也被很多高手甚至一些寻常平民怼得反驳不能,甚至有时他就连干架也干不过人家,落到了全方面惨败的下场。

  不过经验这种东西,就是要慢慢积累的。凌云志在一次次被他人挫败后,开始总结归纳自己在每次辩论中的得失,让自己下一次辩论中处于更为优势的地位。

  从屡战屡败再到胜负参半,再逐渐在一次次辩论中立于不败之地。

  身经百战的凌云志早就理解了所谓“唇枪舌战”的精髓,其实和武道中的奥秘“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有异曲同工之妙。

  辩论,同样也讲究“两快”。

  一是出言之快。

  别人说一句话,你就已经还了人家十句。

  等别人还在思考这一个问题时,你已经抛出了十多个质疑。

  在成功让对方疲于应对时,你就已经处于优势。

  这就像是在别人还在用燧发火枪“砰砰砰”的时候,你就已经用上了马克沁“突突突”。

  二则是思维之快。

  这思维之快,考验就是反应能力,前面说的十句话必须具有一定逻辑,可以不够严谨,但绝不能漏洞百出。

  也就是说这在辩论中所有的话语,必须经过大脑思考,不能随着性子胡言乱语。

  而武道里的“唯快不破”也是这样讲究的。

  只要你动手够快,快到让对方无法见招拆招,快到让对方难以招架,这其中胜负高下自然可得。

  但是你为了求快,开始乱动,结果弄得自己破绽百出,那对方只要聪明点抓住机会,就能将你一招毙命,完事还能说句“花里胡哨”。

  所以只要做到了这“两快”,就能在“唇枪舌战”中占据优势,接着保持你的优势不出一会儿对方只能认输了。

  当然要是人家不服又引发了别的什么争斗,那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过那“两快”,也不是说能做到就能做到的。

  关键还在于这辩论两方的真实水平对比。

  而林福贵和凌云志之间,那当然就不在一个量级上。

  所以林福贵被凌云志一通发言弄得气急败坏却又哑口无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甚至这都也不怪林福贵笨拙,单纯只是他的对手过于强大了,才让他看着是如此的不堪。

  就像蚂蚁与大象摔跤,这会是一场合适的对拼吗?

  所以凌云志对林福贵的惨败,不仅毫不意外也没多少欣喜,毕竟这是“应当如此”的结局。

  但这对于其他人而言可就不是这样了,他们看到的是堂堂林家三少林福贵被他们自家的小仆指着鼻子骂,还毫无还口之力,甚至像个下人那样颔首低眉、唯唯诺诺,好像二者身份互换了过来。

  众人眼中的林福贵不能说是狼狈不堪,只能说是颜面无存了。

  而林福贵自己同样也是这种感觉,作为一个平日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突然遭受如此大的屈辱,换平时林福贵已经撸起袖子和这个胆大包天的林才干一架了,然而现在的他光是应付卫夫子的责罚都来不及,那还敢向林才报仇。

 &e云志一通发言弄得气急败坏却又哑口无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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