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篇:“对战公堂”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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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方对原告方刚刚的陈词是否认同?”(审判长问道被告人马巧芬的代理律师)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及陪审员,综合原告方以上陈词,我们认为,对于原告人冯秀英的儿子张康意外离世,我们认为最大的伤痛者不仅仅是冯秀英一人,作为死者妻子的马巧芬女士,给她带来的伤痛和损失绝不次死者的母亲。大家设想一下,从今往后她们孤儿寡母,因为丈夫的突然离世而失去生活经济来源,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女儿尚小无法自理,还需要母亲照料,综合以上实情,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有关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马巧芬作为其丈夫的赔偿款全部的承继者,合法、合情、也合理!也就是说,她和她婆婆在赔偿款谁来承继问题上,我认为不存在矛盾,陈述完毕!”(马巧芬的代理律师王光利做完陈词便坐下了)

  “我反对被告方的陈述,马巧芬母子二人尚有娘家人父母,所以不存在无依无靠,而张康生前却是原告冯秀英唯一的亲人,因此双方必要平均分割赔偿款!”(李爱华律师辩护道)

  “父母不可能照顾子女一辈子,难道你不知道吗?据我所知张康生前已经把结婚彩礼欠款还清,因此原告冯秀英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王光利继续强词夺理的讲道)

  “我反对被告方的说辞,“养儿为防老”是咱们中国自古以来道理,张康的意外死亡已经对原告冯秀英的晚年生活构成威胁,因此,冯秀英未来的生活困难是注定的!”(李爱华当仁不让的继续争取)

  “自张康离世之日起,他和马巧芬的婚姻关系从法律上讲已经终结,因此,马巧芬不在是原告冯秀英的儿媳,自然没有义务承担她的养老问题!”(王光利火速的回应道)

  “照你的意思,冯秀英的儿子就等于白死了?”(李爱华质问道被告方律师)

  “我没有你说的那个意思,但至少可以肯定,张康的死是意外造成的,其妻子马巧芬不应对丈夫的死亡承担责任!”(王光利巧言利嘴的回道)

  “那我问你,马巧芬领赔偿款之前,她为什么不把婆媳关系先撇清楚?”(李爱华一言击中要害)

  “对不起!我只是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回应你的话,你刚刚所说的问题,我无可奉告!”(王光利就像金蝉脱壳一样拜托了纠缠)

  庭上两位律师的一番争执,引来的旁听席的人员一番议论,审判长不得不再一次举起法槌敲响桌子,要求肃静。

  “我想问一下王律师,如果你是原告人冯秀英,你会怎么做?”(李爱华指着被告律师王光利问道)

  “法律面前,没有如果,恕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从刚刚的首轮对战情况来看,王光耀果然不是等闲之辈)

  原被告双方整整两个小时的法庭对决,在审判长“退庭”的法槌声下,首战暂告一段落!而让李爱华想不到的是,王光利究竟是马天和请来的哪路神仙,第一次交手,双方大战几个回合居然未分胜负,这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看来原先拟订的对战计划要更改了,残酷的局面已经告诉他还的重新调整战略部署!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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