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少年(求推荐,求收藏!!)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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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子义,要不咱们出去吃吧,你看大家都在看着我们呢?”刘思思带着李子义刚坐下,便看到这些同学们对着他俩指指点点,有些坐不住的对李子义说道。

  “看就看呗,我们吃我们的,不用理这些人的目光,更不要在意他们的指指点点。因为他们不会帮助你,反而更加会令你的生活更加的一团糟。”若是换作以前的李子义可能也会和刘思思一样坐不住,不敢面对大家的目光,但是现在是重生以后的李子义,经过的大风大浪比这要多的多,举一个李子义重生之前的事,就可见一般。

  当时李子义带着前妻去参加前妻同事的婚礼,就因为没和她去新娘典礼现场,陪着女同事说了几句话,回来看到不顾及场合就大发雷霆,逮着李子义就是一顿耳光,脸上挠着一道道血印子,当时同一个饭桌上的同事都惊呆了,那可真是落针可闻。

  李子义感觉无颜留下来吃饭,起身离开,前妻也不管什么场合,在大街上又是一顿耳光,硬生生的逼着他吃完了一顿令他一生耻辱的饭局,想想也真是可笑,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小女人打,说出去都丢人,这一切罪恶的源头还不是为了家庭,为了孩子,都是为了别人而活,可是谁又曾为李子义自己想过呢,也许只有他自己吧。

  “好吧,既然你不在意,我更不在意了,你在这坐着占位,我去买饭,李子义你想吃什么?”

  “我不挑食,你喜欢吃啥,和你买一样的就好。”

  “好的,你等着哈。”

  “嗯嗯,一会做好喊我,我去端哈,让你这样一个大美人忙前忙后给我买饭已经天怒人怨了,更别说给我端过来了。”

  “没事,我自己愿意。”刘思思说完转身就去买饭了。

  李子义看对方排队,他拿出耳机,找到传输到手机的音频打开,舒缓的前奏慢慢响起,很快百灵鸟的歌声从耳机传出,词曲都还可以,尤其是刘思思的声音太美了,给这首歌提升了不少档次。

  “饭好了,可以吃了。”

  “你怎么不喊我过去端碗,你的手没烫到吧。”

  “没有,我又不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好吃懒做,不过就是端个碗,我爸妈在家的时候我也经常做。”

  “说明你的家教好,培养的这么贤良淑德。”

  “什么贤良淑德,那是形容我的吗?快吃饭,一会就凉了,趁热吃好吃。”

  “嗯嗯,好吃,这个米粉挺正宗的。”

  “是吧,我也经常吃,正宗的米粉。”

  “你也快些吃,你的歌,刚才我听了,挺好听的,你不去当大歌星,亏了。”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唱歌,更不想当什么歌星,只有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才回去唱歌,排泄一下不好的心情。”

  “嗯,当歌星也没什么好的,当然哈,凭你的条件那当歌后也是绰绰有余。”

  “你可别高抬我了,我真不是那份料,我绞尽脑汁想了一个月才拼凑出来这么一首还算顺耳的歌曲,要是当歌星,每天想着写歌,唱歌,我能愁死。”

  “让你唱,又不让你写,怕什么?其中有一句歌词写的最好了。”

  “那一句?”

  “这一句‘我还是从前的少女,没有一丝丝改变’。”

  “哦,我在写的时候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就写上了。”

  “听你写的这首,让我想到另外一首歌,挺相似的。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想了好几个都不是太满意,后来我就一直没取名字。”

  “叫《少年》怎么样?”

  “少年?可我这首歌,明明写的是少女啊,怎么不叫少女?”

 &e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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