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从此你南辕我北辙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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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陕北到东南,一千多公里,有一座城市,迄今,一直矗立在风口浪尖之上。

  十里洋场,那是旧名;东方魔都,方是新词。

  沪市,偶尔,会西北望,望向陕西,彷如照镜子,拿落后、贫穷、封闭的城市来烛照自己的繁荣、发达与开放。

  它高高在上,却从不拒人门外,升官发财请往此门,绕道走的人休怪。若要怨,怨自己没胆量。

  它亦不怒自威,向来不咄咄逼人,悠闲自在但走别处,败逃走的人莫恼。若要恨,恨自己没本事。

  至于剩下留下住下的,对沪市的观感,有以为是资本、是权势、是地位的围城,有觉得是爱情、是理想、是尊严的坟墓,有希望是野心、是成就、是欲望的沟壑。

  但不管如何,站在山脚焉能品头论足高处的风光,首先,你必须居高临下。

  而此时,身居底层的离三,踏在地图上标属沪市行政区的地界上,虽然第一次来,虽然第一次见,可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与陕北的秦川县并无二样,一样可见贫穷,一样可见荒凉,尽管这里只是郊区,但起码,离三心里有了掂量。

  原来,所谓遍地黄金的沪市,也有石头子。

  从二楼的宾馆,离三透过玻璃窗,纵目观看了会儿火车站附近的街道两侧,他收回眼神,拉上窗帘,在嘈杂的摩托车鸣笛声中,躺在旅馆统一配置的白色床单,脑袋枕在双手上,侧着脸看向呼呼作响的热得快。

  咔,门锁打开。

  “三儿,吃饭吧。”

  沈清曼出去买回快餐,她一双素手各提着一个塑料袋。

  两个塑料袋里,有三个装菜装饭的泡沫盒。她一面取出泡沫盒,一面说:“附近的摊子都不新鲜,矮个里挑将军,特意选了一家看上去算最卫生的馆子买的。”

  启开泡沫盒,家常菜,糖醋排骨、酸溜土豆丝、干煸豆角,一荤两素,十多块便能买到。

  离三接过沈清曼递来的一次性筷子,直接掰开,两根相互磨了磨尖刺,不像沈清曼一样再浸泡在热水里,径自夹住一块油腻腻只有一点肉的排骨,便就着几口饭下了肚。

  沈清曼斯斯文文,慢慢地小口吃着,一边吃,一边看向离三。和在李家村一样,他一直多扒饭、少吃菜。

  曾经,刚住下,沈清曼没少嫌弃这幅饿鬼投胎的吃相,不过见多了,习惯了,同样看出了点什么——他一口菜,往往要吃掉半碗的饭——他是在有意多给李婶跟她留些菜。然而,这样无声息的疼人,在她踏入沪市的地界之后,又能有几回呢?

  相顾无言,两人的情绪格外地低沉,桌上一直静悄悄的,安静得压迫他们的神经,可还是不说话。

  不一会儿,一盒酸溜土豆丝,只剩几粒干辣椒,一盒糖醋排骨,就沾着一些糖汁,所剩最后几条干煸豆角,离三默默地就着最后一盒饭,风卷残云地干掉。

  自始至终,到现在,两人一句话都没有交流,彼此对视着,仿佛千言万语,都已在眉目间细微中传达。

  吃完最后一口饭,离三咀嚼了几下,沈清曼开始收拾起桌上的狼藉。

  “姐,你什么时候回家?“离三放下筷子,协助着收拾。

  沈清曼一怔,手随之一顿,目光无神地不知看向何处。数秒以后,她微微颤动地张开嘴,艰难地吐出字,“明天。”

  啪嗒,离三的手一抖,筷子落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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