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不疯魔,不成妖第3/3段
“先赊着,下次一起给。”
结果没想到,陈中这话一说,愣是说了足足一个礼拜。整整七天,他非但分文不取,而且腿脚麻利,端茶送水,还一日三餐准时送饭。
一开始,离三过瘾不去,每每看着什么炒饭炒面之类于他而言香喷喷的饭,他都会中断自己的思路,抬起头抱以微笑,难得闲聊几句,但翻来覆去大概都是问清价钱,表达谢意,强调钱等完事了一并给云云。
“小炒摊还没出摊,凑合吃包子吧,给你买了两个肉馅,两个豆沙,够吗?”
“够,”离三搁下笔。“晚饭你别费心买了,四馒头够吃两顿了。”
陈中听惯了他为求节俭的话,不强求,不强塞。
离三起身,一面拎着俩包子走,一面路过时问:“多少钱?”
“一块八。”
“行,加上这笔,欠你三十六块七角。”
如此一般,三四天以后,彼此默契了都不再客套浪费时间,到后来就是陈中带什么,离三便吃什么。往往这个时候,趁着离三跑到大厅吃饭的工夫,陈中会看一看他目前的进度,瞅了几下便地收回了眼,接着回去坐好,像《侠客行》里参透太玄经般苦思冥想,偶尔会在白纸上写写画画,像在模仿武林秘籍上图谱的招式。
偶尔,闭关练功过久了,陈中就需要提一句嘴,以防离三走火入魔,因为他有时一写入神了,尽管没有沾墨吃馒头那么玄乎,但也是经常忘了上顿忘下顿,只有当肚子实在顶不住了,咕咕抗议才引起他的注意。
总之,陈中把离三的吃喝都包了,在睡方面,除了大晚上不熬夜回寝室,几乎通宵达旦陪着,而且灯只开到23点,一过了时间便限电,这时候两夜猫子,一个拿着手电看,一个点着陈中找了三四条街才买来的蜡烛。
有时,蜡烛熄灭了,意味着离三终于消停了会儿,但陈中顽强地挺着,他醉心于离三忘我勾勒出锦绣江山,哪怕为伊消得人憔悴,衣不解带根本不在乎,依然亮着手电筒,比重看一遍莎翁经典戏剧集更令他津津有味,已经遗忘了灯该继续点着,还是关掉,自己该睡了,间或不睡了。
有时,深更半夜,他不完全只是看,也会默默地拿着几页纸,从这个阅览室飘忽到对面的阅览室,那里他已经摆好了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电脑屏幕上始终启动着word的程序。
啪嗒啪嗒,陈中会对照稿纸,以每秒两个字的速度,当起打字员帮离三整理成一份电子文稿,又或者当起了核稿的角色,细细地帮他纠正一些无足轻重的纰漏。
日日夜夜,大抵如此。可以说,陈中,这位一直冠以“天才”名号一路砍瓜切菜,从托儿所便开始自己的剽悍人生,在同龄人欢快地当小鸡防给老鹰抓的时候,他这只生错在鸡窝离的雏鹰已经高高兴兴地扑腾翅膀,扑哧扑哧地一鸣惊人,飞到了中科少年班。
那时班上群英荟萃,有比他大的,有比他小的,他头一回难得没品尝碾压众生,一个打一百个快感,但他也没有在一群同样天才的光环下就此泯灭,沦为中科少年班的吊车尾。陈中仍旧彪悍,靠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经常无故翘课的劲头,在一帮老师已经放弃的情况奇迹般多修了好几十个学分,20门基础学科,只有一门拖了后腿,少了2公分,98。
接着在十三四岁叛逆的年纪,一点儿不搭理家里人的安排,背个包跑到了原定水木的隔壁学院,得亏同样在五道口,而且在金融界算是赫赫有名,号称“黄浦学校”,这才勉强被家长作风严重的父亲同意,允许混迹了两年半。
结果又不安生,偷偷摸摸变着法玩花样,居然一下瞒过了全家人,得到了公派联合培养的机会,在水木隐姓埋名,低调猥琐地欣赏了两年的水灵灵的小姐姐以后,便动身到了普林斯顿,比一个院里自小玩到大的玩伴提前出国,但他不是追逐什么美国梦,也不会敞开胸怀任美帝国主义腐蚀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成了个小布尔乔亚。
他不过是兴趣使然,尝试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所期望的,前往西部,仗剑天涯,游荡农庄,
结果差点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丢了命,然而依旧我行我素,哪怕家里断了他的粮,也仅仅是倒逼他花了点心思赚钱,没想到一赚便财务自由,他父亲由此彻底没了制住小挪吒的玲珑宝塔,直到他狂放不羁到捧了双博士学位,收到了一封奶奶病急的信,不得不舍下兴头回国,却想不到是家里人编排的一场闹剧,目的竟然是让自己住在他们的安乐窝,从副处开始。于是,他眼也不瞧这位子,兴冲冲地跑到了沪市读个劳什子的文学,理由更为奇葩,说是读书少,想看点小说。
就是这样的陈中,如今却给一个匹夫当起了伴读书童,而且干得心甘情愿。他疯了吗?或许是,天才往往同性相吸,疯子总是大同小异。显然,天才的陈中接触到同样天才的离三,他注定会被疯魔化的离三感染,引发疯病,陷入魔怔,而且丝毫不比离三轻。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他们都是天才,也是疯魔,他们的左边拼凑成一个天才,他们的右边拼凑成一个疯子,两个人,两个影子,把一座图书馆变成了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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