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这是艺术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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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丘的面试很完美。

  毕竟,这个岗位的要求本来就不算太高,而路哲提前给他透过风,告诉他要做哪些准备。于是在毛凯面前,哥们儿自信满满,将哲学系专业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叙述能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面试到最后,毛凯主动伸出手跟他握了握,笑道:“我知道你肯定提前有准备,但这个表现确实不错。如果不出意外,这两天应该就能收到入职的offer了。”

  罗丘笑道:“谢谢凯哥照顾。”

  毛凯:“哎,我可没照顾你,我是公正的面试官,你懂吧?”

  罗丘连忙点头:“懂,咱当然懂的!”

  “那我就不送你了,让路哲送你下楼吧。”

  说完,毛凯笑着转身,走了出去。

  罗丘也站了起来,下意识地拿出手机,却发觉这上面多了个来自沈乐游的未接来电。看时间,貌似就是在自己面试刚开始的时候打来的。

  就在这时,路哲过来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走,我们去找一下沈乐游。”

  罗丘一脸茫然:“老沈怎么了?”

  路哲:“他的新工作有问题,刚刚才从那家公司里跑出来。我给他发了个定位,让他过来。现在看时间,应该差不多了。”

  罗丘:“不是,他那公司能有什么问题?暴雷啦?”

  路哲:“比暴雷更严重。”

  罗丘打量着这家伙的脸色,发觉实在有些奇怪。只见路哲面色凝重,抿着嘴。只是,尽管他已经很用力地抿嘴了,嘴角还是微微有点上翘,目光里也有着一丝压抑不住的笑意。

  忽然,路哲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就说:“他已经到了,我们下去吧。”

  ————

  三个老朋友碰头的地方,是软件园里的那家KFC快餐厅。

  路哲和罗丘进去的时候,沈乐游早已经等在那里了。他没有点什么吃的,桌上只有一杯冰可乐。

  等两个老友在对面坐下,沈乐游立刻就说:“兄弟们,我感觉我特么要犯法了呀!”

  罗丘还是一脸懵逼:“犯什么法?”

  路哲则拿出手机,搜了一下,然后照着念道:“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沈乐游严肃地打断道:“那如果情节严重的呢?”

  路哲:“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罚金。另外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好像还要没收财产。”

  罗丘:“等等,老沈到底犯啥事了!”

  路哲忍不住笑了一下:“你听人说话不认真啊。刚才,我不是都念了这个法条的罪名吗?制作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罗丘瞪大了眼睛:“老沈你……参加的到底什么公司?”

  沈乐游一脸沉痛:“我本来以为就是个做短视频的,谁知道,我都入职了才明明白白告诉我,居然是拍那种片的!”

  罗丘:“国内拍这种东西不是犯法的吗?”

肃地打断道:“那如果情节严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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