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把江怀玉从大学校园赶走九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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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就算我撞了你们,没有人看到我偷东西,也只能说我有嫌疑。但就算我有嫌疑,你们谁有资格搜我的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难道,你们谁想知法犯法吗?”



    是的,就算被搜出他们的东西在自己的口袋里,她也有办法证明那是他们栽脏给她的。



    因为,这两人太心急了,就这么急着给她栽脏,而且,还是两人一起栽脏,太着意了,这马脚就容易露出来的。



    她难道就不知道,她没有准备,没有底气,怎么就敢一个人到大学里来?



    众人再次面面相觑,因为,按照宪法,这里所有人都没有资格搜她的身。



    萌玉淡定地说:“只有警察才有资格搜我的身,所以,报警吧!警察来了,我才会接受搜身。”



    众人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怎么这些捉贼的人都没有人说要报警,而这个被怀疑是贼的人犯却说要报警?难道,她不怕报警?



    听说要报警,不知为何,江怀玉却有点惊慌起来。



    她有种感觉,只要报了警,事情就会朝着不利她的方向发展。



    “不能报警!”她喊道。



    见众人都奇怪地看向她,她连忙说道:“她是我的妹妹,我刚才说了,我是她的妈妈养大的,我不能把自己的妹妹送进牢里去。否则,我会觉得对不起养父母养大我的恩情。”



    这,活脱脱是一个关心妹妹,就连受了妹妹欺负,也不忍心惩罚妹妹的好姐姐形象啊!



    众人看江怀玉的眼神都变得不同起来,这个江同学对妹妹实在是太好了。



    而看向江萌玉时,更是毫不掩饰的厌恶起来。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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