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绯烟郡外见故人一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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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之地,地势极高。在大玄的地图上,云州属于最耀眼的那一抹红色,被十万群山包裹拱卫在其中,中间是方圆千万里的平原,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云州的季节只有两季,十万群山拦下了北下而来的寒风,由西南海岸吹来的温润季风经由红河,灌注至云州,气候温暖而湿润。
穿州而过的红河以及独特的气候将这座平原上的土地喂养的肥沃至极,粮食产量极其丰足,其中的云州大豆、大米等粮食产量冠绝整个大玄,是大玄最为重要的粮仓。
过了沧浪江,便是云州的西北门户,官道的地势一直在往上延伸,春绿载着王青岩,晃晃悠悠的走在官道上。
官道上许许多多的商队来来往往,将云州特产运往其他地方,也有载着其他州郡特产的商队前往云州,熙熙攘攘,热闹无比。
从沧浪江到绯烟郡,春绿足足走了三天,这三天王青岩一直坐在春绿背上疗伤。
大柳庄老人送的粮食酒早就被春绿喝光了,断酒后的这两天春绿的蹄子走起来都是一撅一撅的。
王青岩神思探视气海,气海已被元气之水全部填满,体魄的伤也好的七七八八,沧浪江一战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剑心通明第三重已经看得更加通透了。
“好了好了,马上就到绯烟郡了,到时候去给你买酒!”王青岩实在受不了春绿这个走路的姿势,出言安抚着。
这个时候,临近中午时分,诸多商队准备埋锅造饭,这条官道上的长龙便停下了蠕动。
“再翻过这个隘口,就能看到绯烟郡了,这一趟你们可要多学学,以后这条商道可就要交给你们自己跑了。”一名身着员外袍,带着方帽的富足老者掀开了马车的车帘,对着旁边黄骠马上的青年说道。
“三叔,据说这绯烟郡除了大豆闻名天下之外,还有...”那青年憨厚的笑了笑。
“这还没到呢,就想着绯烟郡里的红倌人?”老者笑骂道,“事情办完,你们可以去耍耍,不过要自费。”
“得勒,有三叔这句话就行,哈哈!”
马车旁的青年笑了笑,看见旁边正在蹦蹦跳跳朝前走的春绿,便问道:“这位客人,您这驴儿怎么了?”
“...”王青岩不想说话了,这一路走来,他向太多人解释了春绿的问题。
“他酒瘾犯了..”王青岩右手扶额,有些尴尬。
那青年闻言倒是诧异:“这驴儿还会喝酒呢?我这正好有一袋烈酒,是北荒州特有的雪在烧,你这驴儿能喝么?”
青年自黄骠马右侧解下了一个酒袋,向王青岩扔了过来。
王青岩接住酒袋,跳下了驴背,朝着青年拱了拱手,“那多谢哥儿!”
春绿也停了下来,狭长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王青岩的酒袋。
“嘶!”
“好了好了,我这就喂你!”王青岩拧开酒袋,从春绿的行李包里拿出了一个盆,将酒袋里的酒倒了大约三分之一进去,放在了春绿脑袋的下方。
“客人这驴倒也独特!”看着正在舔食酒盆的春绿,那青年笑着说道。扶额,有些尴尬。
那青年闻言倒是诧异:“这驴儿还会喝酒呢?我这正好有一袋烈酒,是北荒州特有的雪在烧,你这驴儿能喝么?”
青年自黄骠马右侧解下了一个酒袋,向王青岩扔了过来。
王青岩接住酒袋,跳下了驴背,朝着青年拱了拱手,“那多谢哥儿!”
春绿也停了下来,狭长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王青岩的酒袋。
“嘶!”
“好了好了,我这就喂你!”王青岩拧开酒袋,从春绿的行李包里拿出了一个盆,将酒袋里的酒倒了大约三分之一进去,放在了春绿脑袋的下方。
“客人这驴倒也独特!”看着正在舔食酒盆的春绿,那青年笑着说道。
“这驴儿是我二叔养的,我二叔嗜酒,这驴儿随着我二叔日夜熏陶下来也学会了喝酒,一天不喝,连路都不会走...每次出行给他带的酒,比我自己的行礼还要多。”王青岩开始抚顺着春绿的鬃毛。“我看哥儿一行打扮,是从北荒州而来?”
“对的,现在这个时节,北荒州天寒地冻,人人好酒,就刚才你手中的雪在烧的原料,便是这云州大豆特酿而成,我们这趟便是前来购买大豆回去。”那青年倒也十分健谈,便跳下黄骠马与王青岩站在春绿旁边聊了起来。
“云州距离北荒州数万里,你们的大豆是经由玄墨崖的穿梭之阵直接传回去么?”王青岩问道。
“自是如此,大玄将这类修行法门应用在民生日常中,对我们这些人来说,是极为方便的,只要按重量付足钱财,数十万斤大豆也就个把时辰,便能到达北荒州。可惜啊,我们自身不能修行,要不然也能通过穿梭法阵直接回家。”那青年有些叹息。
毕竟大玄三圣照耀当空,整个天下修行成风。谁不想修为有成报效家国?
“穿梭大阵对人可是极度不友好!!”王青岩还记得前不久坐的那一次,那感受,绝了。
青年咧嘴笑了笑,“在这个时代,我等平民不用担心忽然天降横祸,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总得做点什么心里才舒坦,现在北荒州战事不断,军民对于酒的需求量都极大,特别是烈度高的雪在烧,恰好我家祖上便是酿酒出身,这酒的配方也有,便做起了跑商,当然了,主要还是购买大豆做酿酒供应,其他的小宗干货能够保存许久的,我们便用车队运回去,干货在穿梭大阵里太容易碎裂了。”
“你们跑一趟商,从北荒州到云州大概需要多久?”
“我们的马车上都刻画了法阵,直接用符箓催动就行,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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