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终入乌藏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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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此地出产的山泉酒也是如此,或许是为了迎合文人雅士们的喜好,酒不仅不烈,竟然还带有丝丝甜味,让喝惯了烈酒的胡三第一次感觉到什么是女人喝的酒。



随意在大山国都城中逛了几圈,胡三便返回了客栈,这里的氛围着实和他格格不入,甚至就连此地的帮派也充满了文雅的气息。



老板等人在此地收购笔墨纸砚停了四天的时间,在这四天时间中,胡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终于在手中乌灵丹只剩下二十粒的时候将水云诀推进到了四重境界的水准,到了这时,胡三已经可以正大光明的宣称自己是聚法中期修士了!



和武者的修为分类很像,聚法也分十重,一到三则是聚法初期,四到六则是聚法中期,七到九是聚法后期境界,聚法十重也成为聚法绝顶,乃是筑基前修士所能达到的极限,一般情况下,修士在修炼到聚法九重境界后就可以常识着筑基。



筑基涉及到修士的灵根、机缘、年龄等等等等,并不是修为越高把握越大,最要命的是,必须得到适合修炼功法的筑基丹,否则成功率实在是太低、太低!一般情况下,聚法九重境界筑基是最好的选择,因此修仙界中聚法十重的人虽然不少,但并不像凡俗武林中的十重高手那般让人敬仰。



毕竟聚法十重与聚法九重实际上相差并不多,在以法器和神通为主的修仙界里,这一点法力上的差距完全可以弥补。



胡三的修为从聚法初期进阶聚法中期,最大的变化便是他水云诀中附带的水云术了,虽然依然不能让他飞起来,可却能够极大提升他的移动速度。



且水云术发动时,只要他想,周围十丈内都可以笼罩着浓郁的雾气,这对普通修仙者或许没用,可对胡三这巫道兼修的人来说,却是巨大的助力。



修为达到聚法中期,胡三对黑尺和万鬼幡的使用也愈发的轻松,之前只不过是靠远远超出旁人的精神力强行催发,可现在,他已经能够真正凭借法力来役使中品法器了,威力至少比之原本提升了三成有余。



虽然与宇老爷子役使黑尺时的恐怖景象相差颇远,不过却也有几分气象了!



穿过大山国,转入后面的珠山群脉之中,绕过几个隘口便是乌藏国地界,到了这里,胡三与老板一行人也到了分别的时候。



老板一行人是转往乌藏国东部,而胡三要去的天熊城则在乌藏国西,二者正好隔着都城所在的乌藏平原遥遥相对。



在大山国珠山入口处的一家酒馆中,胡三与老板等人大醉一场,约好了日后再相见,胡三便单人独剑,踏上了前往西山隘口的旅程。



望着渐渐深入夜幕中的背影,老板轻叹一声,醉眼朦胧的说道:“此时一别,不知可有再相见之期?胡三此子恐非常人啊!”



旁边书生打扮的也点点头,感叹道:“以我的眼光来看,此子修为至少是二流高手,甚至有可能是一流高手,他与我们本就不是一路人,此时一别,或许后会无期,不过这也说不定是好事。”



“这等人物天资绝代,可纵观江湖历史,他们的惹祸能力往往和天资是成正比的,我等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段平安的日子,可是不想再牵扯入这种杀劫了!”



老板默然出了会神,转而愁苦一笑,摇头道:“贤弟所言甚是,既然已经放下了,又何必去想那么多?这次没赶上无量真经出世也是好的,否则说不定你我就真的回不来了。只希望这少年人能少几分轻狂,多几分稳重,他日或许还有我们相见之日。”



老板此话说完,众人俱皆不再言语,只是怔怔的看着面前的饭桌发呆,时不时的还可以见到他们桌子底下攥紧的拳头中不时闪现出的罡气光芒,这些人赫然都是一流高手,至于老板,能够领导他们,恐怕更为厉害。



这些人的身份绝对不像他们说的那样简单,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都有自己的江湖,这样才构成了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



或许胡三早就察觉到了他们的异常,可就像之前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在一切顺当的前提下,何必去打破这份默契呢?



乌藏国西部藏金城,天色刚刚亮,守城兵丁正抹着朦胧睡眼,一边抬头看天上的光景,一边暗骂接替他的人迟迟不到,一个身穿青色衣袍,手持长剑的翩翩公子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里距离天熊城还有多远?”



来人丝毫不客气,上来便直接发问,只是守城兵丁却没有发怒,反倒是连连点头哈腰道:“回这位公子,此处乃是藏金城,属于乌藏国西域南天郡,而天熊城则属于西天郡,从南天郡到西天郡可有着不短的路程,就是骑着快马也得走个几天几夜。”



“而且这一路上山路轻狂,多几分稳重,他日或许还有我们相见之日。”



老板此话说完,众人俱皆不再言语,只是怔怔的看着面前的饭桌发呆,时不时的还可以见到他们桌子底下攥紧的拳头中不时闪现出的罡气光芒,这些人赫然都是一流高手,至于老板,能够领导他们,恐怕更为厉害。



这些人的身份绝对不像他们说的那样简单,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都有自己的江湖,这样才构成了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



或许胡三早就察觉到了他们的异常,可就像之前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在一切顺当的前提下,何必去打破这份默契呢?



乌藏国西部藏金城,天色刚刚亮,守城兵丁正抹着朦胧睡眼,一边抬头看天上的光景,一边暗骂接替他的人迟迟不到,一个身穿青色衣袍,手持长剑的翩翩公子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里距离天熊城还有多远?”



来人丝毫不客气,上来便直接发问,只是守城兵丁却没有发怒,反倒是连连点头哈腰道:“回这位公子,此处乃是藏金城,属于乌藏国西域南天郡,而天熊城则属于西天郡,从南天郡到西天郡可有着不短的路程,就是骑着快马也得走个几天几夜。”



“而且这一路上山路众多,强匪出没野兽云集,小的建议您还是在城中找个商队一起走的好,从这里出发到天熊城收购药材的商人可不少。”



“哦,这样啊!”



年轻公子点点头,继续问道:“城中可有落脚的地方?我看你也差不多该交岗了,不如替我引引路。”



说着,年轻公子仿佛变戏法一样甩了甩衣袖,摊开的右手中除了之前的那一块银子外,又多了一块。



“有、有、有,公子您请跟我来。”



兵丁眉开眼笑的接过银子,竟然连城门都不守了,也不等同伴来替,直接在前面引路,让城门四敞大开着,反正此处那是乌藏国腹地,根本就不用担心有人偷袭,因此这城门守不守的也就那么回事。



为了这些银子,就是之后被上官责骂一顿又能如何?更何况,他着实已经到了换班的时候了,只是替换的迟迟不来,要怪估计也怪不到他头上,所以兵丁走的甚为心安理得。



只听兵丁边走边介绍道:“公子想来是第一次到我们藏金城,要说我们藏金城,那在整个乌藏西域都是鼎鼎有名的,据传,不知道多少年以前,这里曾经是一个强盛王国的国都,在最后被敌国灭亡之际,国王将宝库里的所有宝物都藏在了这里,并绘制了一副藏宝图,这样才有了我们藏金城的称呼。”



“公子若是不急着赶路的话,可以现在这里玩耍几天,顺便找找宝藏,经过这么多年,当年的藏宝图早就被人公之于众,现在随便上一家店铺中就能买到,虽说无数年过去了,许多宝藏也被找到,可国王亲手埋葬的宝库却始终未曾现身。”



“许是公子机缘到了,一旦找到这宝库,啧啧,那可是瞬间富可敌国,估计自己建立一个王国都够了。”



说着,兵丁嘴角哈喇子都流了出来,显然平日里他没少做找到宝库的美梦。



“还有这事?”



青年人眉头一挑,显然有了些兴趣,不过随即摇头道:“我有些事赶时间,等到回来的路上再说吧,此处除了藏宝外,还有什么?”



“那可真可惜了,我可是知道几家老店中有当年藏宝图的拓印本,有了它们,找到宝藏的几率无疑要大许多。”



见青年不为所动,兵丁只有无奈的摇摇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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