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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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忘川拉了琳琅坐在身边的杌子上,琳琅看了眼食盒,确实只带了一双筷子,一只瓷勺。“老爷,容琳琅去厨房再取对筷子来。”



纪忘川面无表情,说道:“老爷是行伍出身,没这么多讲究,快吃。”



琳琅鼓足勇气,按照老爷的吩咐,夹了只灌汤包放在瓷勺中,藕白的脖颈一弯,樱红的润唇咬开了灌汤包嫩薄的皮子,蟹黄汤包鲜美缤纷的汤汁汩汩流入口中。琳琅抬起眼看纪忘川,在纪忘川的眼里,此时的琳琅比皮薄馅嫩的蟹黄汤包更美味可口。



待汤包大部分的汤汁吃进嘴后,琳琅本想稍许咬上一口,再细嚼慢咽地品尝,可转念又一想,她这慢条斯理地端着小姐架子极为不合适。琳琅把瓷勺里的汤包送进口里,立刻闭上嘴细细咀嚼。



纪忘川见琳琅嘟着两只腮帮子,硬是把比她嘴巴还大的汤包塞进口里,觉得那吃相绝了,简直就是可爱之极。他丝毫不忌讳,从琳琅手中接过筷子和瓷勺,吃了一个蟹黄汤包,汤口浓郁,咸甜适中,美人在侧,吃了两个竟不觉得脾胃发沉,反而落肚以后保暖温和。



琳琅稍稍偏过头,老爷果然是行伍出身,毫无忌讳地与她用同一双筷子,同一个瓷勺,顿感悻悻然,心里非但不抵触,还有些窃喜。更加奠定“老爷是个好人”这个想法。



鸭血粉丝上漂着一小撮绿油油的香菜,琳琅双手托着头,歪歪着脑袋看着纪忘川。“老爷,您吃香菜吗?”



纪忘川从不吃香菜,从东边闻到味道,他就会打西边走。出奇的是,看到琳琅水盈盈的望着



倏然之间,琳琅心里暖暖的幸福感升起,老爷很欣赏她做的早点。不枉费她起早贪黑地准备这一顿早饭。“老爷,我替您吹吹,汤头厚,会有些烫口。”



纪忘川默许颔首,琳琅捧着汤碗,慢悠悠地吹着气。



琳琅见纪忘川把她准备的早饭几乎吃尽了,心里颇为欢喜,问道:“老爷,您觉得我做的好吃吗?”



纪忘川唔了声,在静安堂用过早饭,吃了个胃积食,看到琳琅热切的眼神后,鬼使神差地重新用了一遍。“你怎么会做这些?”



琳琅不假思索回答道:“打小喜欢吃,以前看厨娘做,看得多了就大概知道步骤了,今儿也算第一次做。”



纪忘川这才看到琳琅食指上烫伤了一块皮,起了个红肿的水泡,心疼得抓起琳琅的食指。“疼吗?以后别张罗这些了。”



琳琅眉开眼笑地摇摇头。“琳琅是伺候老爷起居饮食的,这点疼不算什么,压根儿就没事。只要老爷喜欢,让琳琅做什么都可以,琳琅是一心为主,忠心耿耿呐。”



纪忘川缩回了手,正襟危坐说道:“念在你忠心耿耿的份上,今儿正清明带你出去走走。”



琳琅斜着头,眯着眼笑成了月牙。“多谢老爷恩典。”



纪忘川一早命人在西边角门下备上了两匹快马,快马加鞭,不费一个时辰就能出城。长安城外有一处桃花林,每年三月花开十里,都说这里的春风最痴情,一大早就吹开了满林的桃花。这里的桃花最长情,每年开得最早,谢得最晚。



琳琅跨出角门,两头威风凛凛的高头大马立于角门外甩着马尾,琳琅连忙怯身站在纪忘川身后。纪忘川敏锐地发现琳琅惧马。“你怕它?”



琳琅深深吸了口气,稳了稳心神,说道:“幼时,父亲教琳琅骑马,不慎从马上摔下,故而心中有些忌惮。”



“别怕,这马性子温顺,已跟随了我两年。”



纪忘川牵过一匹棕色高马引给琳琅看,老爷授意让琳琅摸一摸马的鬃毛,她只能勉力为之。手指稍一接触,浑身就起了鸡皮疙瘩。琳琅勉强堆砌了一丝笑容,说道:“的确是好马,可称是国保,只是与天下保尚有差距。”



纪忘川闻言掌心一颤,琳琅之言似乎对于相马颇有心得。“不错,此马虽好,却称不上天下保。你可说说,如何称之为好马?”



琳琅赧然一羞,见纪忘川眼眸不错地看她,倒也不拘小节地说道:“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其脊。”琳琅指着纪忘川手中的棕色马,“此马头高峻如削成,方而重,少肉如剥兔头。寿骨大如棉絮包圭石,嗣骨廉而阔、额方而平,八肉大而明。依琳琅愚见,最紧要是眼,眼大盈大走、小盈小走,此马眼大盈润,必定善走,能与老爷并肩同行,能日行千里。”



听琳琅一席话,纪忘川欣慰颔首,更发觉琳琅如发现琳琅惧马。“你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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