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义门里英雄聚第2/3段
熊万志,人如其名,胸怀宽广,豪气冲天,人高大,眉粗艳,两颗炯炯有神的眼中满含智者的光辉。
堂中立着八仙大方桌,桌上有酒有肉。大块的牛猪肉,大坛的高粱酒。肉完好,酒也未动。
熊万志左手边坐着一个名叫马德回道士,闭目沉神。右手边坐着一个和尚,花和尚,裸露着肩膀,满臂的刺青,和尚法号空文,眼睛瞪得比杏大,望着桌上的酒肉,垂涎欲滴。紧挨着和尚的是个头戴纶巾的普通人,普通的面,普通的衣,不普通的是他的手,像女人的手一般白嫩、纤细。这双女人般的手,也是别人称他为“玉手贺云”的原因之一。
这些人都不言语,沉默着,各忙各的事,各出各的神。
——他们在等人,等一个不可能的人。
他们已经等的够久了,今事到临头,他们却又沉思起来。他们个个身怀绝技,胸怀大志,今来却需要一个外人,需要一个契机。
白山来了,带来了他们需要的人:一个快四十岁的青衫男人,还有一个背着木剑的孩子。
“白秀才,这就是你带来的人?”
花和尚文空站起身来,看了赵子牛一眼,不屑之色毫不掩饰,明挂在脸上。
“正是。”
白山上前一步,朝众人引荐,“这位是自虞城县来的剑客,赵子期。”
“虞城县?没听过,哪个山旮旯的鬼地方?”
听到“虞城县”这三个字以后,桌两旁的三位都露出不加掩饰的嘲笑意味。
“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花和尚鼻子出了口冷气,夹起一块肉来放进嘴里,想到自己刚才焦急等待的心,不由涌起害臊的情绪来。
“有酒?”
赵子牛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拿起酒坛来倒了一碗,根本不管主人,一口喝了个干净。
“这酒和那咏春楼的女儿红比起来,可差点意思,不过够烈,很和我心意。”
他一副自来熟的模样。或者说他压根没把旁人放在眼里,撕下一块熟牛肉来,大口朵颐。
道士马德回眯起一只眼,看着擅自上桌的赵子牛,揶揄道:“你火急火燎的传消息来,就带来了这么个酒鬼?”
“酒鬼?倘若酒鬼不是人的话,那我们几个也就只能是畜生了。”
“你!”
马德回一拍桌子,刚想动怒,可想到旁边坐的那人,也就压下了心中的火,又说道:“你是在糊弄我们大家?”
“三弟别气。”那长着一双女人手的贺云抬起手来,白嫩纤细的手指与此地格格不入,“秀才带他来一定也有自己的见解,不如先让他说个明白,那时再下决断也不迟。”
空文和尚和马德回都看向熊万志,整个大堂里,只有这个一言不曾发过的人才有真正的话语权。
“阁下喜欢喝酒?”熊万志开口了,声音淡雅,全然不像是出自他这么个粗鲁面貌的口。
“酒是万物的本源,人没酒可活不了。”
赵子牛此时已经喝完了两碗酒,边嚼着嘴里的肉,又给自己倒了一碗。
“好一个万物的本源,就凭这句话,阁下便可以在此地喝个痛快。”
主事人说话了,别人倒也不再多言,都倒上了酒,畅饮起来。
玉手贺云也由涌起害臊的情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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