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洗脑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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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烟生:“吕珂润,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即可成为本罪主体,不受通常的十六周岁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如果已满十四周岁并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未成年’这三个字不是你的保护伞。你虽然会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但那天在什么时候,没有人知道。”



吕珂润反驳道:“你说得不对,不可能判我无期或十年有期徒刑,最多三个月。你是为了逼我说出作案过程才这样说的,我不傻,不会中你的计。”



显然,周凡已经为他彻底洗过脑。



吕珂润的这番无知言论令坐在桌角的李洋鄙夷一笑。



毛浅禾无奈地摇摇头。



任烟生:“吕珂润,我们不需要冲业绩,你想交代的话就说,如果不愿意,就在这里坐着发呆,我们不会对你刑讯逼供的。不过有一点你必须清楚,证据链生成后,即使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也可以定罪。”言毕,他将U盘插进电脑,把拷贝到的3月1日晚上的红叶网吧的监控录像打开,在审讯室里播放了一遍。



吕珂润抬头朝屏幕看了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他迅速移开视线,继续低头抠手指,余光却在悄悄瞄着任烟生。



监控录像继续播放着。



任烟生:“吕珂润,还记得霍梓恺这个人吧?他在你之前来过这里,并且已经把与你在网吧的洗手间里换装的事情告诉了我们。为了找到霍梓恺,我们的侦查员眼睛不眨地筛查了一天一夜。”



吕珂润:“什么恺?我不认识你口中的这个人,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任烟生:“你的替身在3月1号的晚上9点11分来到网吧,买了六小时的上网时限,在晚上9点13分,他开启电脑。按理说,在2号的凌晨3点之前,如果没有续费的话,他的上网时间已经结束,然而,直到2号的早上8点30分,他才关闭这台电脑,从网吧离开。而你,在3月1号的晚上9点13分走进网吧,买了12个小时的上网时限,结果在1号晚上11点29分就从网吧匆匆离开。吕珂润,你穿着另一个人的衣服走出,把穿着你的衣服的人留在了网吧里。”



吕珂润:“仅凭上网时间和衣服说明不了什么,只能代表提前从网吧里走出的那个人和我长得很像罢了。我的答案还和最初时一样,在我妈遇害前,我一直待在网吧里,中途没有离开过。任队长,抓人要拿出证据,而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任烟生:“不见棺材不掉泪,好,我再给你播放下一段影像。”



监控录像来自周凡家楼下的光阴酒吧,时间为3月1日的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3点,酒吧门外的监控探头清楚的拍下了吕珂润与周凡进入酒吧以及离开酒吧时的具体时间。



吕珂润望着视频中的自己,登时哑然。



任烟生起身,将足迹的比对结果放到他的面前,在他的身旁踱着步,“吕珂润,你很狡猾,担心被桃园小区对面的便利店拍到你在案发前曾经去过现场的证据,选择翻越围栏跳进小区。可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你在避开监控的同时,也将最重要的证据留给了我们。”



吕珂润一时语塞。半晌,才道:“你们在激我,我不信你们的手上会有证据。”



任烟生回身,将另一份鉴定报告放在他的面前,“沾在你鞋底的白色物质,主要成分为滑石粉和胶水,也就是装修时用的腻子粉,住在你们对面楼的邻居这几日正好在装修。3月1日的那场雨从晚上10点左右开始下,腻子粉被雨水浸泡,慢慢稀释,很不巧,当时急于回家对亲生母亲痛下杀手的你踩到了它们。”



吕珂润朝鞋底望去,自知此时此刻已经没有反驳的理由。他极是愤恨的将拳头砸在腿上,忿而骂道:“我也不想这样!是孔丽梅那个三八逼着我走到这一步的!仅仅因为我不常去学校上课,她就劝我办理退学手续,让我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贴补家用,整日唠叨,整天看我不顺眼,指桑骂槐,并且还断了我的生活费。我是她儿子,是吕家的独苗,她养我是应该的,凭什么不给我钱花?!……任队长,可以给根烟抽吗?”



任烟生冷声拒绝。



吕珂润也没有执拗于此,将纸杯中的水喝,他的上网时间已经结束,然而,直到2号的早上8点30分,他才关闭这台电脑,从网吧离开。而你,在3月1号的晚上9点13分走进网吧,买了12个小时的上网时限,结果在1号晚上11点29分就从网吧匆匆离开。吕珂润,你穿着另一个人的衣服走出,把穿着你的衣服的人留在了网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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