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毒物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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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好友均证实梁诺在聚会期间来过,时间大概是当晚的八点过一点,当时聚会已经进行了一半。梁诺空手而来,和梁鹏喝了一些酒,气氛和谐,兄弟二人还决定16日晚上去看望在临江市生活的父亲、母亲。



大家与梁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聊得很不错,散席后互留了电话号码。其间,钱雅没有来过,也没有给梁鹏打过电话。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人进过门市房。当晚的菜肴都由梁鹏一个人烹制,用大盘盛装后,由他亲手端上桌。



姚奈和谢文君是最后离开的两名好友,二人均证实在梁诺离开的时候,梁鹏还活着,当时的梁鹏已经酩酊大醉,想出门送梁诺,却如一滩泥一样倒在床上睡着了。



姚奈:“当晚的聚会在8点30分结束,梁诺在8点40左右离开,我比他晚一小会儿,大约是9点10分离开的。离开之前我把梁鹏摇醒了,告诉他别忘了把门反锁,他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又睡过去了。我的车停在了门市房的北门,离开门市房后,我开车在乐东路上行驶,到了曙光街与湘西路交汇处的位置,我忽然觉得有点撑,所以就找了个胡同把车停下,在那周围漫无目的地走了走。12点左右,我开车回家。”



谢文君:“我是最后一个走的,在当晚的10点左右从梁鹏的门市房离开,那时梁鹏已经睡着了。走出门市房后,我到小区的西门叫了一辆计程车回酒店,车号是海AY1234,回到酒店的时间大概是10点20分。”言毕,他从钱包里翻出当晚的小票,递给任烟生。



11月16日上午10点,第二大队在三楼的会议室召开了浮尸案发后的第一次案情分析会,技术员王利、小孙和全体侦查员参加。



洪见宁和文佳对湖滨花园住宅区内的被害人的邻居们的询问结果做出了汇报。



“询问对象共有18名,分别为住在被害人隔壁的住户、楼上的住户、楼下的住户和第一层、第二层的住户,以及物业的四名工作人员。大家对梁鹏的评价非常差,都说只要他不喝酒就还是一个正常人,喝了酒就变了样,酒品很差,像疯子似的打骂钱雅,有一次邻居看不过去了,报了警。小区里的住户素质普遍较高,无人与其发生过矛盾,其实大家的言外之意就是:高素质的人不会与梁鹏这种品行的人一般见识。”



“梁鹏和钱雅在2018年6月搬进湖滨花园,入住至今,夫妻二人曾多次爆发激烈争吵,楼下的住户经常能听到摔东西的声音。钱雅很弱,只是一味的哭,不求助,一直忍让。梁鹏晚上住在门市房,白天回家,平时家里晚上只有钱雅一个人住。钱雅为了躲避梁鹏,待在单位的时间比较多。”



毛浅禾对当晚接单的代驾员的询问结果作出简短汇报。



“14日晚上8点47分,梁诺通过手机软件找了一名代驾员,代驾员在晚上8点50分到达湖滨花园105号门市房的南门。根据代驾员李师傅提供的信息,他到达指定地点的时候,梁诺刚从隔壁的文具店走出,身上的酒味比较重,他与梁诺简单说了几句话,当时车里没有人。梁诺把车钥匙交给了他。9点27分,李师傅将梁诺送回洋浦花园A区,梁诺让他将车停在了自家的车位上,付款后,梁诺上楼。”



至此,梁诺交代的细节与询问对象提供的信息全部对得上。



视频大队正在查梁诺回家后、与太太胡娟前往月湖公园的那一部分的监控录像,稍后也会有结果。



李洋将一张A4纸展开,纸上印了半页的手机号码,这是梁鹏在遇害的半个月前的全部通话记录,其中有几个号码被他用绿色的荧光笔做了重点标注。



“我调取了被害人从1号-14号的通话记录,与被害人手机上显示的记录基本相符,只有11日、12日、13日的9条通话记录被删除了。”



“被删除的这九次通话集中在12日,一共通话7次,通话时长在10分钟左右,被害人有6次是呼叫方,1次是被叫方。机主名叫苏广忠,男,1982年出生,海潭籍,在本市经营着两家房地产公司,在本市算是比较有名的人物。苏广忠与被害人的哥哥梁诺是多年好友,住所在长江小区,距离被害人的门市房大约有8公里。”



“苏广忠的名字不在当晚参加聚会的被害人的七名好友的名单中的住户,以及物业的四名工作人员。大家对梁鹏的评价非常差,都说只要他不喝酒就还是一个正常人,喝了酒就变了样,酒品很差,像疯子似的打骂钱雅,有一次邻居看不过去了,报了警。小区里的住户素质普遍较高,无人与其发生过矛盾,其实大家的言外之意就是:高素质的人不会与梁鹏这种品行的人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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