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毒物第3/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随即,苏广忠的照片出现在投影仪上。这是一个身形魁梧的青年男子,长相却颇为俊俏。



任烟生在白板上写下了苏广忠的名字,并标上重点符号。他将地图展开,在上面分别标注了苏广忠的住址和公司、月湖公园、湖滨花园,以及梁诺的住址和公司,逐一标记完后,他发现苏广忠所住的长江小区正好在梁诺和梁鹏的住处中间,步行至月湖公园最多只需要5分钟的时间,不仅如此,苏广忠的其中一家公司与梁诺的公司只有一街之隔。



出于职业的本能反应,任烟生再一次将注意力放在了门市房床下的行李箱上。



然而,技术室出具的鉴定报告却让他大失所望。经过鉴定,出现在行李箱中的头发全部属于梁鹏的父亲,两只行李箱上也只有梁鹏一人的指纹。



王利将八张不同角度拍摄的现场照片打开,“案发前,餐桌放在了房间的正中间,这就意味着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有谁从门市房的南门和北门进入,投毒的人基本没有机会在宴席期间蒙混进来,所以凶手就在这几人当中的可能性非常大,我个人更认同这一推测。”



“经过鉴定,现场的烟头为梁鹏、梁诺和被害人的七名好友所留,筷子、酒杯、餐盘、饭碗上残留的唾液的DNA也与上述人员的DNA比对一致,没有多出来的DNA。桌上的菜肴、水果、酒水和餐巾纸中均未提取到有毒物质氰化钾,在厨余垃圾中也没有检测到有毒物质,不排除凶手在作案后将掺有氰化钾的食物带离现场的可能性。”



任烟生:“梁鹏的七名好友均证实钱雅没有在聚会期间来过,联合作伪证的可能性非常小。当晚的聚会在8点30分结束,这时,除了姚奈和谢文君以外的五名好友已经陆续离开了门市房,梁诺随后离开,只剩下姚奈和谢文君。凶手在这时投毒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不能排除姚奈和谢文君共同作案的可能性,姚奈有车,可以帮助谢文君把梁鹏的尸体运到月湖公园。你们的思路不要被我的想法左右,切忌先入为主。小禾,被害人的银行卡最近一个月内的转账记录查过了吗?”



毛浅禾:“查过了,在最近一个月内没有大额的转入、转出记录。”



任烟生对李洋问道:“钱雅那面呢?她怎么说?”



李洋:“我和张哲已经带她进现场检查过了,贵重物品没有丢失,现金也都在。”



任烟生:“案件的侦查方向可以定性为仇杀。我们面对的大多数案子都是普通人犯罪,既然是普通人作案,就要从人性上思考动机。继续查梁鹏的这七个朋友,重点调查最后离开的谢文君和姚奈,关于他们的每一条社会关系都要查清楚,任务量比较大。谢文君是云岗籍,单位和住所都在云岗市,宁哥、小王,你们两人今天下午去一趟云岗,主要去谢文君的公司、所住小区、曾工作过的单位对这个人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调查。我会提前联络云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由云岗公安带你们过去,有当地的侦查员在,询问工作更容易做。小涛,查梁诺在弟弟遇害前是否与这七名好友有过电话联络,时间掐到半年之内。小禾、大马猴,调查钱雅的任务交给你们两个,待会去一趟钱雅所住的红日酒店,对她的同事和室友做一次询问工作,重点查钱雅的感情生活,有女同志在场,比较好开口,调查相对容易。张哲,准备录音笔,我和你一起去一趟苏广忠的公司。”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本案,由海潭市公安机关管辖更合适。



李洋:“老大,被害人的七名好友都证实钱雅在案发前没有去过门市房,七个人没理由帮着毫无关系的人说假话,钱雅的嫌疑是不是已经可以排除了?”



任烟生:“钱雅虽然没有在宴席期间去过门市房,但也不能证明在此期间她一直待在红日酒店。如果在这段时间钱雅不在酒店,嫌疑就会直线增加,选择说假话,肯定是因为有不想让我们知道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很有可能和本案有着直接关联。”



李洋:“钱雅来法医室认尸的时候神情哀伤,不发一言,不像是装出来的。”



毛浅禾:“也许她是在为自己而哀伤。从开始到现在,钱雅都有特别明显的作案动机。”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