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招黑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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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卫视,节目部。



刚刚打印出来的合同纸还有温热,陆晨用水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是这一份版权转让合同。



他将《边走边唱》这首歌的部分版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了京城卫视。



今天是星期一,早上的时候陆晨联系到了《唱响中华》节目组音乐总监古锐,然后下午就带着姐姐陆熙赶到了电视台里,将合同正式敲定下来。



作为陆晨的经纪人,陆熙进入自己角色的速度很快,谈判的过程基本上全部由她来掌握,陆晨只要坐在一旁微笑。



保持微笑就足够了。



在娱乐圈里,明星偶像的形象很重要,又涉及到许许多多的合同,如果全都都由自己谈判,不累死也会被别人坑死,所以一位经纪人是不可或缺的标配。



经纪人的可靠和专业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位明星的未来。



在娱乐圈里,不乏用选错经纪人,结果导致前途毁灭的例子存在。



陆晨请自己的姐姐来当经纪人,首先是亲人无疑是最可靠的,哪怕陆熙和他的关系不如同陆雪那般亲密,面对外人必然是坚定地站在他这一边。



其次陆熙拥有经纪人资格证书,而且她的头脑足够聪明。



当经纪人首先要当恶人,懦弱的人干不了这份工作的,陆熙虽然不是真正的恶人,但是她的坚强和精明,保证了陆晨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



哪怕她是第一次当娱乐经纪人,表现得依旧很出色。



昨天一整天的时间,陆熙都在研究娱乐经纪人和京城卫视相关的资料。



来谈判之前,她甚至连合同都提前拟定好了。



《边走边唱》转让给京城卫视的时限是10年,后者可以将这首歌用在《唱响中华》的节目制作和宣传推广上,转让的费用是象征性的1元钱。



而作为相应的回报,《边走边唱》将由陆晨自己来演唱,京城卫视不能授权他人进行翻唱,另外京城卫视的“十一”国庆晚会,也将邀请他登台唱这首歌!



自从电视台成立以来,每年的十一国庆当夜,京城卫视都要举办庆祝晚会,虽然比不上央视的国庆晚会那么隆重,但是在国内的收视率并不低。



因此想要在这台晚会上亮相,实力和人脉都不能少。



也就是说陆晨在保留自己大部分权益的同时,获得了一次很好的露脸机会。



争取到这份合同并不容易,要知道京城卫视相对于陆晨来说,那是绝对巨无霸级别的存在,双方不可能存在对等的关系。



一首歌对京城卫视而言是可有可无的,而京城卫视却是目前陆晨出道的最重要平台,就算前者要求陆晨无条件转让版权,他其实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但陆熙用她的诚恳和坚持,说服了以古锐为主的节目组的代表。



当然这份合同也没有超出京城卫视方面的底线,属于双方满意的双赢合同。



“合作愉快!”



签完合同之后,陆晨和古锐用力握了握手:“谢谢古总监。”



古锐握着他的手,笑道:“将来的世界都是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的,陆晨,你有一个很出色的经纪人,我很期待我们以后更多的合作。”



古锐对陆熙颇为欣赏,知道她是陆晨的姐姐之后更是惊讶。



这对姐弟可不是很相像言是可有可无的,而京城卫视却是目前陆晨出道的最重要平台,就算前者要求陆晨无条件转让版权,他其实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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