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凌云一跃陆凌云番外一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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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小和尚延能还俗以后, 就回归了大名“陆凌云”。

  10岁出国以后, 陆凌云第一次回国, 是他15岁那年应邀参加一档真人秀。

  那一年,他还在美国读高中, 就与好莱坞合作, 拍摄了第一部华人超级英雄电影《哪吒》。

  ——电影剧本改编自古典小说《封神榜》。他扮演的是觉醒的远古神仙哪吒,上演了一个现代版哪吒闹海的故事。

  电影的视觉效果、演员阵容、制作班底, 完全不亚于好莱坞同类型的超级英雄电影《海王》。

  他和美国的华谊公司签约, 片酬高达1000万美元。好莱坞这一次很看重电影的亚洲市场,遂请他回国进行造势宣传。

  此外,经纪人给他接了一档收视率颇高的综艺——但该综艺以“跑酷”为题材, 每次都以惊险刺激的冒险挑战作为噱头,倒是符合“超级英雄”的形象。

  而电影的宣传口碑也就看中了“超级英雄”中“英雄”两字:他们不仅要打造一个电影中的超级英雄,也要设立现实中的陆凌云是个“英雄”。

  但怎么树立一个“英雄”的人设呢?!

  于是勇气与胆量的挑战, 方才显英雄本『色』。

  ——这就是公司安排他接这一档综艺的念头。他们要陆凌云“挑战不可能”。

  ——所以本期《挑战不可能》——这档节目的任务就是……

  “……徒手攀爬高达430米的世界第一高烟囱,并且背个降落伞跳下来……”

  林小妮读到这个任务表的时候, 无语凝噎:果真是玩命的挑战啊!

  安全带倒是有,但是全程自己换!

  全身的负重10多千克, 中途没有其他的安全措施,无人机升空拍摄,到达430米的顶端之后,烟囱的边缘有个临时搭建的平台,里面放置了降落伞。需要选手登顶以后, 换上降落伞,从上面跳下来。

  也就是说:这是个徒手攀缘加跳伞的项目。

  她越看越心惊胆战,那个,咱们不是差钱的人,所以不要接了吧?!

  于是她的目光转向身边: “凌云哥哥,不要去了吧,我看了都害怕,实在是太危险了……”

  “乖,妮妮,”面孔清俊的少年『摸』了『摸』她的头:“这是公司安排的,他们要搞个噱头宣传电影。让别人看个热闹。”

  陆凌云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电影票房考虑。如果标题是什么超级英雄徒手攀爬世界第一高烟囱,想必就会引人瞩目。

  林小妮打量了他一眼:凌云哥哥自小习武,身体素质没问题,但关键是……她和他拍过电影,知道他有一点恐高……这个挑战太恐怖了吧?!

  所以她不愿意:“你好不容易回一次国,我还没和你吃顿饭呢,你就要去玩命……说真的,我有点不高兴。”

  全世界,也就她敢跟陆凌云这么说话。

  谁不知道陆凌云是好莱坞的香饽饽,吸粉无数的天王童星。

  但是在她面前,小和尚就是小和尚,就算演了超级英雄电影,他还是那个小和尚。

  这次陆凌云宣传电影回国,她特意请假,大老远的跑来和他玩,结果陆凌云哥哥根本没空接待她,电影的宣传日程安排的很满满当当。没办法,她就只好坐在他的私人专车里面,和他一起去节目现场看看啦。

  听到妮妮这么说,陆凌云耐心地跟她分析利弊:“……我离开中国都五年了,国内的声名不显,只有参加一些有收视率、有卖点的节目,才能最快地吸粉。”

  “那你找我呀,我爸手底下好多热门节目,你想上哪个就上哪个,我跟我爸说去。”

  天鱼正牌公主林小妮,顾总的心肝宝贝儿,想让谁上节目,就让谁上节目。

  陆凌云汗颜,那个……其实他有点怕顾叔叔。好像在顾叔叔看来,自己是拐走妮妮的那个……小混蛋。

  他还记得自己去接妮妮的时候,顾叔叔也跟着,那怨念的眸子盯着他,嘱咐道:“妮妮想跟你出去玩,好好照顾她。”

  ——一看就知道林小妮想跟他一起去,但顾叔叔不让,父女两个应该是吵过一架,但是顾叔叔给女儿退了步,所以把怨念发泄在了自己身上。

  陆凌云咳嗽一声:“妮妮,参加这档节目是公司的安排,我们当艺人的,还是要尊重公司的策划。”

  林小妮叹了一口气,觉得他的经纪公司略坑人,于是道:“凌云哥哥,你和华谊公司签订的是五年合同。到你20岁那年,合同就到期了,你的学业也完成的差不多了,到时候,你不如回国发展好了。回国以后,你一定要签我爸的天鱼,我帮你拿资源。保证你当个超一线大明星。”

  陆凌云宠爱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要是回国发展,签约天鱼是一定的。”顿了顿,他补充了一句:“就凭咱们两的交情。”

  “嗯!”

  林小妮很享受被他抚『摸』,和爸爸抚『摸』上节目,就让谁上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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