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巴黎埃及舞女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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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对维塔丽说到这件事情, 很轻描淡写,但叙述的十分详细:刀锋是如何刺进魏尔伦的手掌, 甚至可以感受到刀刃刺破皮肤、刺穿肌肉的细微差别;他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仿佛把他的恨意全都灌注在刀尖上;他知道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但他才不管那么多呢!



  维塔丽没问“然后呢”, 或是“魏尔伦呢”, 她坐在桌边,默默的将烟斗装满了烟丝, 擦了一根火柴,点燃烟丝, 再把烟斗递给他。



  阿瑟抽了一会儿烟,浑身肌肉从紧张慢慢舒缓下来。



  维塔丽则是在考虑他俩的关系。这大概是这个纯净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爱不爱魏尔伦, 他肯定都会觉得心灵受到了伤害——他不是对方最看重的——于是让对方的肉-体受到一点伤害, 是他的发泄方式;魏尔伦可能会放弃他,也可能不会, 但至少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来找他。



  她现在要做的, 就是继续给阿瑟洗脑。



  他想要一个如父如兄的年长男『性』指引他, 这其实很正常;但如果对方借此占有他的肉-体,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问题是他不知道魏尔伦做的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魏尔伦是有妻子儿子的;至于魏尔伦,呵,渣男无误了。



  想想也是呢,21世纪的17岁男孩尚且不能说什么都懂, 更别说19世纪的17岁男孩了。



  *



  他们在维塔丽住的旅馆里。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来。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儿玩?我带你去。”



  “卢浮宫能去吗?”



  “能。卢浮宫每周开放4天。很多人在里面临摹,我带你去看看。”



  “卢浮宫不是被烧毁了吗?”



  “只烧到了一点,已经修复了。”



  “杜伊勒里宫呢?”



  “完全毁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里宫,大概是不想回忆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仑三世。



  “皇帝一家现在去哪儿了?”



  “在——伦敦。”



  皇帝被赶下台后,带着宫廷里的一些朝臣和贵族们流亡英国;巴黎公社之后,又有很多法国人去了海峡对面的国家。奥兰一家可能也是这两批人中的一家。



  不过,在维塔丽来看,那都是太遥远的事情,与她无关。



  *



  阿瑟没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馆又开了一间房,胡『乱』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俩穿着新衣,高高兴兴的去了卢浮宫。



  阿瑟颇认识了一些文艺小青年,其中的一个今天正好在卢浮宫临摹一幅达·芬奇的人物肖像。维塔丽一看,嗨!这不就是后世鼎鼎大名的《蒙娜丽莎》吗?



  不过这个时代,《蒙娜丽莎》只是卢浮宫里不怎么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画,不出名,也没什么参观者。



  想到《蒙娜丽莎》那戏剧『性』又十分富有讽刺『性』的“出名”过程,维塔丽一直都怀疑,那桩失窃案是某个达·芬奇收藏大户自导自演的好戏,自此之后,达·芬奇的画作价格飙升,《蒙娜丽莎》也一跃成为卢浮宫镇馆之宝之一。



  阿瑟为她介绍那个年轻人,让·路易·福兰刚满20岁,在巴黎学绘画。福兰也认识魏尔伦,他们常在一块儿,散步,喝酒,阿瑟有时陪着福兰到卢浮宫来临摹,但他自己对绘画不感兴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结识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画家,有人给他画了肖像画,只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从来不找画家要他的肖像画。维塔丽跟福兰聊了一会儿,问他跟谁学画,学了几年了,还随手给阿瑟画了一幅速写。她学过一点素描和速写,但没有正式的学过绘画。



  福兰认为她从没有经过名师指点也能抓住人物特质,很有绘画天赋,问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学习绘画。



  “学习绘画?”这倒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一个方向。



  “瞧,学画花费说起来不算大,最花钱的是颜料和画布,再找个老师,指点你的不足之处,最普通的画师一张素描头像也能卖个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时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卖出去两三张头像,足够你在巴黎过的很不错。”



  很有诱『惑』,但想想在出师之前需要多少年,这个『性』价比不高。巴黎是艺术之都,到处都是前来学习绘画的年轻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当然,还是男『性』居多。女『性』画家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举例都很难找到一个人名。



  福兰随后收拾了画架画笔,跟兰波兄妹在卢浮宫里瞎逛了1个多小时。阿瑟不懂绘画,福兰倒是能把卢浮宫里的一些经典名作说的头头是道:作者、年代、画布、颜料、风格、画作的经历,虽然都是入门级的知识,但他说的挺有趣,是个好导游。



  福兰还不算学成毕业,老师也没什么名气,过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儿“巴黎顽童”的活泼劲儿,跟阿瑟的“阿登乡下粗野男孩”的风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们都带有一种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维塔丽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兰关系还不错,大概是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



  从卢浮宫出来,已经到了中午,福兰提议去一家还不错的餐厅吃饭,显然是要蹭饭了。阿瑟说他没钱,维塔丽才是小财主。福兰便笑嘻嘻的说,可以带她逛逛巴黎。


<不到1小时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卖出去两三张头像,足够你在巴黎过的很不错。”



  很有诱『惑』,但想想在出师之前需要多少年,这个『性』价比不高。巴黎是艺术之都,到处都是前来学习绘画的年轻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当然,还是男『性』居多。女『性』画家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举例都很难找到一个人名。



  福兰随后收拾了画架画笔,跟兰波兄妹在卢浮宫里瞎逛了1个多小时。阿瑟不懂绘画,福兰倒是能把卢浮宫里的一些经典名作说的头头是道:作者、年代、画布、颜料、风格、画作的经历,虽然都是入门级的知识,但他说的挺有趣,是个好导游。



  福兰还不算学成毕业,老师也没什么名气,过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儿“巴黎顽童”的活泼劲儿,跟阿瑟的“阿登乡下粗野男孩”的风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们都带有一种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维塔丽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兰关系还不错,大概是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



  从卢浮宫出来,已经到了中午,福兰提议去一家还不错的餐厅吃饭,显然是要蹭饭了。阿瑟说他没钱,维塔丽才是小财主。福兰便笑嘻嘻的说,可以带她逛逛巴黎。



  她想着虽然到过巴黎两次,但都匆忙来去,还真没有好好玩过。这次本来也计划多住几天,彻底解决阿瑟和魏尔伦的问题,再回沙勒维尔。福兰这样的年轻人,总是知道哪儿好玩。



  到了餐厅,果然环境和服务都还不错,颇高档;菜价也不便宜,三个人吃了有50多法郎。



  阿瑟居然没觉得这顿饭很贵,果然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维塔丽在家是挺小气的,能不自己花钱,绝不自己花钱;但在巴黎么,要的就是那个范儿,别管兜里有没有钱,要的就是见过大世面的淡定。



  简言之,就是要会装样。



  *



  50法郎的一顿午餐还是很不错的,有牡蛎,有鱼,有一小盘烤肉,一份水果沙拉,还有一瓶还不错的红葡萄酒。三个人都吃的很满意。



  福兰问他们下午想去哪儿玩,陪他们回了旅馆,放下画架画笔颜料,下午三个人就在香榭丽舍大街瞎逛。福兰做个导游还是挺好的,嘴皮子麻利,对香榭丽舍大街上的商店耳熟能详,三个人穿的一般,但因为长得都很不错,姿态也好,倒没有被店员用鄙夷的眼光打量。



  维塔丽特别会端着“外省暴发户”的架子,很能唬人,看了很多家商店,却什么也没买。原因当然还是太贵了,她是有点钱,可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买不了几件东西。



  *



  在外面玩了一整天,晚饭在旅馆餐厅吃的,叫上了菲利克斯舅舅。福兰又跟着蹭了晚饭,还上楼到阿瑟房间里吹了一会儿牛,晚上9点多钟才走。



  临走的时候,他问阿瑟,“明晚妮娜夫人家有个沙龙聚会,你会去吗?”



  阿瑟犹豫,“他们大概不欢迎我。”



  福兰失笑,“是啊,你差点打伤卡尔雅,他们觉得你就是个小疯子。”



  维塔丽问:“什么事?”



  阿瑟忙说:“没什么,福兰,你该走了。”



  *



  “卡尔雅?我记得他是为你拍照的摄影师,他还是个画家,是吗?”



  “不是,他是——他创办过一份杂志,是杂志社的社长。不过那份杂志已经被查封了。”



  懂了,大概是什么进步杂志。



  “你跟他——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就是……”他有点窘,但又觉得非常有趣,有些讥讽的微笑起来,“是他要给一个写了狗屁不通的‘诗歌’的人说好话,我觉得他有点愚蠢。”



  “然后呢?”维塔丽追问。



  “然后——魏尔伦的手杖里面是一柄细剑,我就这样,”他比划着动作,形象的再现了当时他的行动,“我可能划伤了卡尔雅,他们都觉得我有点‘疯狂’。”他满不在乎的说。



  “卡尔雅是魏尔伦的朋友吧?”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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