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长的帅的男人都该死 两章合一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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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古叔,若是阿古婶,钢钰,雨叶他们若是有空,也可以去猎些长毛竹鼠兽回来,到时候俺一并给腌制好,到时候你们再带回去烘干,那天想吃就弄一只煮了,味道可是极好的,保管你吃了还想再吃,虽然不如凶兽肉能让图腾战士产生饱腹感,但胜在味道好。”



阿古叔万万没想到,水依依会这么关照自家,顿时高兴的咧着嘴,爽朗的道“那行,俺呆会就跟你婶子说说,让她把家里的活计快点干完,就过去一趟逮上几只回来。”



当然,他可不是阿依爸妈,一点也不会做人,事事都要斤斤计较,肯定会把水依依家的那份也给包了。



时候都不早了,阿武,阿古叔在水依依这里,又得到如何管理猪舍的意见后,便火急火燎的朝着猪舍跑去,他们得事先把放猪草的地方给腾出来,要不然等那些小崽子挤堆的跑来送猪草,都不知道往那放呢!



把磨磨蹭蹭不想到竹山狩猎,只想回家躺尸的夫妻俩给赶走去狩猎后,水依依这才想起,刚才自已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也不知道大哥跟阿古叔有没有记住“哎,看来得抽些时间出来,教他们识字,这才才能把事情给记下来,要不然脑子总有那么一天是不够用的。”



一旁拿着拐杖打算继续跟在水依依身后当个防狼跟班的阿木,听着水依依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可又听的不太清楚,不由问了一句“阿依咋啦?”



“哦,没事,走吧!咱们今天去菜地看看。”



今天是个不错的天气,非常合适撒种子种菜,经过农家肥的润养,才一夜的功夫,整理好的菜垄竟然冒出不少野草芽,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这生命力还真是强的很也很聪明,知道借着农家肥的营养迅速的生长起来。



“菩,记住了吗?”



这次被分配到菜地里当个小头目的菩,今年刚好二十出头,身高超过二米开外,虽然长相忠厚老实但却是浓眉大眼,而镶嵌在脸上,那又大又亮的眼睛,却时不时的闪烁着一丝丝的精光,得,又是一位面憨内里精明的一塌湖涂的帅小伙子。



或许,因为家境比起一般的部落人好上不少,菩的衣着比起在场的其他图腾战士要好上不少,竟然是用崭新的凶兽皮做的超短裙。



只见他凭由着结实强壮的肌肉,修长充满力量的大长腿,就那么明晃晃的裸露在外,也不怕有爱色的狼女不顾他人的异目,直接扑上去揩油。



若是刚来到原始社会那几天,水依依或许还真会不由自主的露出花痴的模样,但最近天天与阿木频频亲密接触的,外加还有不少的猛男让她看着,这一旦看多了,就会在不知不觉当中产生了抗体。



这不,水依依只是多看了菩一眼,便继续将菜地的后续处理以及注意事项给一一的说了一遍。



然后,然后,尼玛的,姐的眼睛没出问题吧?不是应该拿着用沾有果汁颜色的树枝,在兽皮上把她所说的重要事项给记录下来的吗?在绳子上打个结有个毛用啊!



不过,水依依那些年的大学,上研,读博一点水份都没渗,那可是实打实凭实力给考回来的。



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原始人有结绳记事的习惯,没想到这事还是真的,她一直以为这只是那些老学研杜撰出来的。



都上万年的历史,你们怎么就能肯定原始人一定是用结绳记事的?没想到,还真让她给碰了个正着“等等”



水依依让正在一个结接着一个结给打着的阿菩先停了下来,她得好好的问问,这样真的能把事情给记下来而不会出错?



水依依的与众不同,已经引起了阿菩的好奇,为什么眼前的女人,会把乱糟糟的长发绑成一条尾巴呢?虽然那模样确实好看的紧,但还是让人很不能理解。



为什么她的兽皮裙怎么弄的那么贴身?瞧瞧那小蛮腰他一只手都能给握住。



为什么她的兽皮鞋子还要套上一个用草给编织的袋子?不觉的很碍事吗?



那是草鞋是水依依假公济私,让炽部落等人给她特意量身编织的,家里还有上百双的草鞋等着她换着穿呢!



这会子看见水依依朝着他招手,心跳不由的加速,呯呯的跳动着,让他都有股想捂住心脏的冲动:她,她找俺有啥事?是不是、、、。



一想到部落的那些女孩子,每次见到他都走不动路,而且还用着各种烂的要死的借口,死活赖在他的身边表白着绵绵情意,阿菩的心跳跳动的越发利害了。



对于出现在水依依身边的雄性,阿木向来都把对方当成假想情敌来防备着,谁知道那个会心怀不轨,誓要把他的墙角给挖塌,把自已的媳妇给拐跑啊!



看着正朝着媳妇一步一步走来的帅小伙,阿木的心里,顿时响起了震天的警钟,拄着拐杖的手猛的一握紧,身子不由站的笔直,抬头挺胸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哼,长的帅的男人该死,长的比他还要帅的男人更该死,掂记自家媳妇还长的特别帅的男人更该该该死。



全身上下连脚后跟都散发着浓浓敌意的阿木,阿菩想不注意都难,这货的眼神太明显了,就跟一头凶兽狼王般,狠狠的盯着闯进地盘的入侵者一般无二。



此时,他的一双浓密墨黑的剑眉微微一挑,心中暗暗嘀咕着:这人好生的奇怪,俺跟他可没有过节,咋就敌视起俺来了呢?



不过,有人很快就帮他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喂,瞧见没,站在阿依巫身后的那个拄着根拐棍的家伙,就是阿依巫的男人。”某被挑选出来整理菜地上野草根,害虫卵的家伙,小声的跟身边人聊着。



部落人的嗓门向来大的离谱,简直跟用了扩音喇叭似的,而他们嘴里那所谓的小声就是附近的人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包括当事人水依依,阿木。



水依依倒没觉的有什么,阿木确实是她的男人,也确实是受伤了还拄着拐杖。



但阿木却是很不爽,什么叫拄了根拐棍的家伙?俺这是拐棍吗?明明就是拐杖,拐棍是彻底成为了残疾人的专用名词,而拐杖却是正在康复之中的伤员所用的,你们到底有没有一点常识?



阿木真的很想现在立马把手里的一双拐杖给扔了,让那些家伙把他们的兽眼给张大些,都好好的瞧瞧,阿依巫的男人可不是残废的。



阿依巫的男人?阿菩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阿木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暗暗嘀咕着:嗯,还是俺长的比他帅气了那么一点点,只是可惜了,阿依巫嫁人嫁的太早了,要不然。



当然,他对于水依依挑男人的眼光真心不敢恭维,就这货,小气,弱,长的还够他帅气,阿依巫怎么就挑了他当男人呢?难道部落就没有符合她条件的男人吗?还是这货有着不为人知的某种隐藏着的实力?



部落的巫肯与他人结为伴侣,那代表着那人肯定是部落内最为优秀的,可阿木很明显不在优秀的行例里,这才是阿菩感到好奇的地方。



两个男人当着自已的面眉来眼去,水依依想当瞎子都挺难的,特别是两人都长的十分养眼,还是充满了刚毅气质的大帅哥。



该死的,这两货不会是看对眼了吧!一想到科技时代那男同多如们今天去菜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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