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签合同第2/2段
“我还有点事,先挂了吧。”江秀秀说道。
“嗯,那姐姐早点睡。”程素深呼吸两口气,用轻快的语气说道。
“你也晚安。”
江秀秀听到最后一句话,内心微微触动。
她知道程素明明很伤心,却语气轻快的提醒她早点睡觉,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她过分担心。
真是个体贴的男人。
江秀秀内心想着,躺在床上,不自觉的淡淡一笑。
…………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
李月丝毫不着急,看着坐在对面的程素,就像看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
五分钟后。
她终于听到程素的说话声。
“你说说你的条件,只要不让我出卖身体,以及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什么都答应你……”
程素咬着牙,面若死灰的说道。
“我要你签一份合同,或者说……卖身契。”
李月切入正题。
“嗯?”
程素露出疑惑的表情。
李月继续解释,和程素谈起她女儿的事情。
她打开手机,在相册中翻找片刻,轻轻点开一张照片。
程素看了照片一眼,是个皮肤白皙的女人,眼睛大而闪烁,和李月七八分像,宛如同个模子刻出来的。
女人巧笑嫣然,背景是一处阳光和煦的沙滩,她正穿着一席蓝色泳衣,身材玲珑动人……
如果这张照片没有经过美颜,那么程素可以给照片的女人打9.5分。
只不过,随着李月点开下一张照片。
程素惊讶的看到,照片背景不变,只是变成两个人……
上一张照片的女人,也就是李冰岚,她手臂弯曲,穿过另一个女人的后背,大大方方的搂着对方光洁的腰肢。
看到这一幕。
程素脸色还未有变化,一旁的李月立马收回手机,面色微微僵硬起来……
“刚刚给你看的两张照片,上面的人是我女儿,名字叫做李冰岚……”
李月缓缓开口。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
此时,被程素看到女儿如此突破底线的照片,李月的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变得十分不自然。
“由于我年轻时候忙于工作,对冰岚疏于照料,导致她从小怀恨在心。半年之前,我曾经给她安排过一门婚事,但几天之后,男方家属就上门退亲,说孩子受到性命威胁……”
“我原以为是冰岚对那个男人不满意,打算给她另外安排一门相亲,结果没过多久,我从侄女口中得知,我女儿真正喜欢的,竟然是女人……”
…………
程素静静听着,李月已经说了半刻钟,都是关于她女儿的生平。
实际上,程素换位思考,站在李月的角度上,也能理解她的担忧。
在这个世界,男人手挽手逛街,实在正常不过。
但如果女人做出同样的举动,就会被外人误解,挂上有色眼镜……
而且这里的民风相对保守,大概与地球九十年代类似。
女人喜欢上女人,太过惊世骇俗,也难怪李月担心,迫不及待想治好女儿的怪癖。
程素揭开疑惑。
李月交代完女儿的事情后,叹了口气,注意力放到程素身上。
“如果你答应签下卖身合同,履行合同上的义务,我会立马安排你的母亲进行骨髓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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