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能叫人满血复活的歌第2/2段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有一天会再发芽。
这首歌的感觉就像跑3000米,平缓的一步一步走向高.潮。
副歌的特色非常鲜明,更像是最后的冲刺跑,表达的方式也有让听众有不同的感觉。
中毒了!这是所有听到的人最鲜明的切身感觉,那是一种能穿透血肉骨骼,直直戳破心脏的痛快淋漓感。
是一种拼了命继续跑的热血感,是被彻底感动后,能让一个大男人哭的稀里哗啦的心头激奋爆发出来的痛彻感。
赤子的骄傲,虽然青春不在,梦想依旧。
不妥协直到变老!
这是一首能叫人满血复活的歌,感觉灵魂受到了冲击,尽管演唱上瑕疵不少,但能激发起人的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的肆意放纵感。
这是一个关于年轻的故事,什么是年轻?年轻是资本,是可以不顾一切向前奔跑,向前闯荡,而不考虑后路的资本。
年轻就是可以犯错,一错再错,错定了再从头开始。
年轻就是带着赤子的骄傲和生命的闪耀,用鲜血洒满身后的脚印,从不向命运跪地求饶。
年轻就是不顾一切的埋头勇往直前,不撞南山不回头的执拗坚持。
这又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什么是梦想?梦想就是尽管别人看起来傻乎乎的,但自己觉得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可以得到的东西。
梦想就是在很多时候你已经想过放弃了,但你终究还是做不到,总觉得你的人生不应该只是这样而已。
梦想只是只要我们还一息尚存,便会握紧双拳,在天色破晓之前,迎着冷眼和嘲笑,想着更广阔的未来奔跑。
此时此刻的卞经理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鄙视,而是如同红了眼睛,只知沉浸在身体被灌输无穷力量后的震撼里。
而阿杰的演唱,那好似撕裂却仍然高亢的嗓音,用着那歇斯底里的呐喊般的直抒胸臆的唱法,在逐字逐句的向人们诉说着他的音乐态度。
还有吉他的躁动,鼓声的战栗,合着粗狂嗓音,营造出一种舍我其谁的全金属摇滚风暴。
一曲唱罢,满场皆疯狂,尤其是那个有着大洋马身高的陈千惠,也不知什么时候把高跟鞋扔了,赤着脚在场子里又蹦又跳,状若疯癫。
刘青山马上走上舞台,脖子里早就挂上了一把吉他。
刚才的演唱,同样让他越发的忍耐不住,一等音乐停下,就忙不迭的跑了上去。
他要亲自演绎另一种风格!
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人注意到了这一点,才算是从刚才的躁动中清醒过来。
阿杰心领神会的一笑,转身走下台,却又怀抱着另一把贝斯返了回来。
反正只是试唱,多加一件乐器也不怕搅乱了原有鼓声的编排。
一支完整的乐队,电吉他通过效果器的放大和失真,发出刺耳而嘈杂的声响,这正是重金属的主要特征。
低音贝司具有稳定和声的作用,也是摇滚乐的主要乐器之一。
在音乐中主要起到加强低音和配合节奏的作用,有时不细听根本不会注意到贝司的存在,但如果少了它,乐队很快就会感觉到音色的单薄和乏力。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