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华一出版社童子良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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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的意思是选择第二种合作方式?也就是出版总量不足三百万,刘先生只拿10个点,过了三百万就以20个点为起步,每十万为0.1的增幅?”

  这个出版总量是指全部的册数相加,《明朝那些事》计划一共分为7册,每本的暂时定价在26左右。

  按照童子良的说法,总量不足三百万时,刘青山每本只能拿到2.6元,之后达到三百万后,就能拿到5.2元。

  过了三百万,每增加百万,他还能多拿有百分之一,以此累加。

  实际上三百万已经是个极其恐怖的数目了,一般的作品能卖到几十万已经称得上畅销了。

  “是的,但我有个前提不知道王律师有没有提起,那就是我要的提成份额是版税之后的实际价格!”

  这个补充是刘青山临时加上去的,就因为金溪善的意外出现。

  不要小看了这个版税,那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也就是说单笔稿酬为5000元的话,应缴税应该在672元。

  试想《明朝那些事》若能卖出一百万册,需要缴纳的税就有很大的一笔了。

  至于为何金溪善的出现,就有可能让华一出版社给出税后价格,是因为之前王焕生跟童子良的约定,那就是若有来自于作者方面的销售助力,可酌情提高一些提成份额。

  也正如他所料,听到了刘青山的要求,童子良看了金溪善一眼,问道:“金小姐,您能帮刘先生宣传一下这本书?”

  金溪善肯定的点点头:“既然刘先生暂时不肯泄露个人信息,我可以帮忙做些宣传,比如利用访谈节目,谈一些关于我个人阅读内容的话题。”

  童子良很满意这种结果,转而望向刘青山:“记得刘先生目前还在创作第二本书,现在可有了眉目?有了它,接下来可以影响到我们社的最终态度。”

  刘青山拿出了他的笔记本,找到相关网页。

  “还没正式签约,但已经有了商约,就是采取的类似对赌方式,过了一万的订阅,我能拿到想要的稿酬。再就是,这本网文不同于《明朝那些事》,是本玄幻类小说,而且我仍旧使用的笔名,但不是青山依旧在。”

  在作家版面看了看阅读数据,童子良的脸上惊讶没在他的意料之外。

  “没想到才只是新书阶段,这本书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刘先生是否能保证,这本书叫什么?是了,能保证《斗破苍穹》具有万订的实力后,实体版交给我们华一出版?”

  刘青山笑道:“那要看我们第一次合作的情况了,只要合作愉快,我可以把它交给你来运作!”

  童子良眯了眼睛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才给出了答案。

  “有了金小姐的帮助,完全可以考虑一小部分的加成,至于最终是否确定为税后,我需要回趟出版社,争取明天这个时间给你个结果,然后我们马上签约!”

  如果真能够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满足了刘青山的目标。

  所以他起身和童子良握了握手:“我还有些要紧事去办,就由王律师代表我感谢一下童主编的辛苦奔走吧!”

  他事先给了王焕生一笔钱,用来做些交际上的费用。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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