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郑家屯(三)第1/3段
8月29日,大隈重信在内阁会议中通过了《郑家屯事件解决案》()。
9月2日驻华公使林权助向中国外交总长陈锦涛提出了这个“解决案”。
其内容分为两部分:日本政府要求中国政府的事项
(日本要求事项),一、严罚二十八师师长;
二、有责任之军官悉行免黜,其中直接指挥暴行者处以严刑
三、严饬驻东三省南部及东部内蒙古之中**队,嗣后不得再有挑拨日本军队或日本人民之任何言动,并由该处地方官以此项命令布告周知;
四、承认日本政府为保护及管束居留于驻东三省南部及东部内蒙古之日本臣民,于必要地点派驻日本警察官,中国并于东三省南部增聘日本人为警察顾问。
中国政府自愿提出并声明的事项(中国自愿事项),一、驻扎东三省南部及东部内蒙古之中国各军队,聘用日本军官若干名为顾问;
二、中国士官学校聘用日本军官若干名为教习;
三、奉天督军亲往关东都督署及奉天日本领事馆谢罪;
四、对于被害者予以相当之慰藉金()。
并且林权助威胁说,若是中方不答应,日本将增兵东北,以保证日本在东北侨民的人身安全。
日本人的要求一经提出,举国哗然,严苛的条件比起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是袁世凯没有答应的五号条款中的加强版。
“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呢,也不知道现在谁在郑家屯处于弱势地位。”叶重将电报扔在桌上冷笑道,看着参谋室满屋子人员道:“事情有些搞大发了,你们说,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日本所提条件已经比二十一条更过分,还有什么好商议的,兴帅怎么说,卑职们如何做便是。”历时几年,蒋方震已经用自己的才干在奉军中竖立起了足够的威信,建立宪兵制度,各县保安大队,建立奉军参谋机构,可谓劳苦功高。他的话也能代表参谋部的大部分意见。
不过在坐的还有孙烈臣,何琪开等一批奉军高级军官,叶重坐在上首环视一周道:“你们呢?”
“唯兴帅之命是从!”
“好吧,既然日本人存心想借机勒索,躲是躲不过的,索性就强硬点好了。”叶重起初还以为这件事会不了了之,没想到日本人会提出如此严苛的条件,也就是说日本内阁是故意的。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当初二十一条,有段祺瑞,冯国璋,刘冠雄等一干陆海军高级将领,一起到关岳庙参拜,呼吁誓死抗争,咱们奉天好像没有大一点的关岳庙,不过也可以来个联名电报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不止奉军,奉天的政界,商界,学生代表也要联名起来。”叶重靠着椅子的后背道。
“民国五年(1916年)8月13日,有中国儿童一名,名日三娃子,12岁,在郑家屯镇鱼市街吃瓜,不小心,误将瓜籽甩在街中闲逛的广济药房日商吉本喜代吉身上()。本是件小事,豁达之人当一笑而过,岂料吉本竟然大怒,不顾成人身份,痛打三娃子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日本大和民族之精神,在欺负少年之上乎?日本武士道之荣光,是建立在打得一少年手无还击之力之上乎?”
“时有中国28师所属28骑兵团辖下一排长,名日陶俊辉,与12名士兵恰巧路过,目睹吉本殴打三娃子,当即上前制止,岂料吉本非旦不收敛,反而率先动手,掌捊陶俊辉,是以引发双方厮打。吉本不敌,受伤而回。后又同河赖巡察不问青红皂白带兵35人欲闯入28师28骑兵团团部。被28团所属士兵所阻。混乱中发生枪战,而后发展到如今郑家屯大军云集对峙之局势,是为震惊中外之郑家屯事件!”
“前有灭亡中国二十一条,前袁大总统未全盘接受,日本怀恨在心,现又在郑家屯由吉本喜代吉挑起郑家屯事件,若我国再行退让,还会再有牛家屯,马家屯,张家屯等事件接肿而至,我退一步,敌进三步。中国主权有限,断然无法满足日本与日俱增之需求,非要被逼到最后关头才奋起反抗?”
“不然,到最后关头,我方主权尽丧,已无反抗之余力。”
“是故,奉天省政府此次拒不道歉,并且对于吉本喜代吉这样心胸狭窄,只会在少年身上逞雄之人,决定将其驱逐,永远不得进入奉天境内。另日本所提严苛之条件,一概不予接受。”
“对日本军队之威胁,奉天督军府兼热察都区都统行署决定做出如下安排:除奉天原有27师,28师外,决定将五十一混成旅,五十二混成旅,五十三混成旅,奉天安保1旅,安保2旅,分别扩编为奉天1师,奉天2师,奉天3师。奉天4师,奉天5师,至此,奉天将拥有7个师,3个独立骑兵团在内的合计10万余将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