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静极思动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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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投资公司(investntpanies)是指汇集众多资金并依据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组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广义的,既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等金融机构。

  投资公司不仅可以是个大众机构,也可以成立家族基金,和个人的天使基金之类的,就是俗称的风险投资。

  说实话陈义华不管是为了自己即将开拓的事业,还是为了现在燕京的发展,他也应该成立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

  燕京现在还是陈义华的个人全资公司,如果以后燕京曝光了,像这样的独资企业,政斧核查燕京的财务状况是非常方便的,现在燕京在海外进军的速度还不慢,那是因为陈义华悄悄进村的原则,个人独资企业,老板又是中国人,虽然香港资本非常自由,但是如果燕京以后曝光了,考虑到一些政治因素,一些民族歧视之类的问题,很多国家肯定不会欢迎燕京的扩张的。

  就算为了燕京以后的发展,公司也应该进行改组了,而且一定要在公司进入曰本还有韩国市场以前。

  燕京要面向国际话的话,不能把香港当成公司注册总部,公司的股权一定要进行划分,必须改组成有限公司。

  成立基金会,可以把股权变成两份,一份是陈义华自己个人持股,一份是基金会持股,对了改组成有限公司,按照国际惯例好像一定要有三方投资的。

  皱起眉头,陈义华不禁再次陷入了自己的思考当中,许玉英现在的表现还算不错,但是陈义华并不想这么早就给她股权,按照陈义华的想法,自己以后开的公司,资产都会变得非常庞大的。

  以后自己所有的公司都会朝着集团转变的,要想控制这么多公司,陈义华必须要有影响力,这些公司都会成立董事会,公司的总裁全部不能拥有公司的股份,有股份的只能在董事会拥有名额,公司的总经理,总裁之类的行政主管只能是职业经理人,不得拥有公司的股权,最多薪水福利高点。

  要想对公司拥有较好的控制力,陈义华必须得这么做,因为在他的构想里,以后自己的集团公司可不止拥有一两家而已,如果不这么做,陈义华怎么可能对于那些集团公司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呢。

  虽然已经有想过,以后如果许玉英对燕京的贡献足够大的时候会给人家股份,但是并不是现在,如果给了她股份,那么陈义华就不会再让她在行政主管的位子上待着,最多让她在董事会有一个职位,每年分分花红什么的。

  其实燕京刚创立的时候,陈义华就想在一开始就把燕京搞成有限公司类的,想把公司的一些股份分给宁淑娟,还有吕言的。

  吕言在**上有些势力,吕家在香港也算有点面子,在加上他又是陈义华的好兄弟,兄弟间纯粹的友谊当然好,但是适当的加点利益关系,对大家的感情也会加深一点,所以开始的时候陈义华有考虑吕言的加盟,自己一方面可以让他赚钱,一方面为燕京找一个保镖。

  只是后来考虑到漫画毕竟是文化事业,有黑帮的介入并不是很好,而且这又是自己的第一份事业,对自己的以后发展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前期让太多人知道不好,对于兄弟吕言可以让他以后加入自己其它的事业。

  而宁淑娟,陈义华考虑到她现在是在陈家,如果把股份给了他,以后燕京出名了,陈家人知道宁淑娟手头上有燕京的股份,肯定会打她主意,到时候发生法律纠纷,谁也说不清呀,自己有钱了,照样会给宁淑娟的,她要用钱完全可以问陈义华拿,燕京的股份对她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且可能会成为以后她烦恼的源头,因为这样的考虑,所以连宁淑娟的那份股权,陈义华也没打算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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