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美国二三事第2/2段
他们两个人,在上初中时,乔布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与斯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wozniak)见面,两人一见如故。斯蒂夫·沃兹尼亚克是学校电子俱乐部的会长,对电子有很大的兴趣。因为共同的爱好,因此两人迅速的成为了朋友。
现在他们的友谊已经有三四年了,可惜两人不知道,后来因为理念不同,最后两人会因为苹果公司分道扬镳。
说实话,刚开始知道苹果公司还没有创立的时候,陈义华还很头疼,因为跟史蒂夫·乔布斯慢慢熟悉了,他才发现乔布斯虽然还没有离开现在的公司,但已经有单干的想法了,只是苦于没有资金。
前世苹果创立于1976年4月1曰那天,是乔布斯、沃兹及乔布斯的朋友龙·韦恩(longwayne)三人创立的。
现在的电脑市面上卖的都是商用的,且体积庞大,极其昂贵,制造个人电脑必需有微处理器,可是当时的8080芯片零售价要270美元,并且不出售给个人,所以现在公司还没有成立。
知道这个情况,陈义华就决定鼓励乔布斯以及沃兹,抛开那个叫韦恩的人,准备自己开始苹果的建立,还说自己可以拿出微处理器。
陈义华看过前世一些报道,知道现在摩托罗拉公司有一款出品的6502芯片,功能与英特尔公司的8080相差无几,但价格只要20美元。
现在的个人电脑主装很简单,只要设计了一个电路板,将6502微处理器和接口及其他一些部件安装在上面,通过接口将微处理机与键盘、视频显示器连接在一起,一台电脑就可以用了。
要不是香港人才太少,一些配件香港现在也没有,而且现在电脑的软件用的都是英文,陈义华都想独吞了这公司。
最后听到陈义华能提供资金,而且不用两人出钱,还能拿到处理器,当即乔布斯以及沃兹就同意了下来。
1976年1月10曰,苹果公司成立,比历史上提前了三个月,一只被人咬了一口的苹果的商标,还有苹果公司的名字都是陈义华命名的,对于这些乔布斯以及沃兹都没有反对,乔布斯对于被人咬了一口的苹果很是喜爱,还夸陈义华有才,他自己不知道苹果后世就是他自己取得名字。
陈义华一共注资十万美金,创建了苹果公司,南朝陈基金拥有30%的股份,幼苗基金15,陈义华个人持股10%,总共占有苹果公司一半的股权,史蒂夫·乔布斯拥有25股份,斯蒂夫·沃兹尼亚克拥有20%的股份。
乔布斯和沃兹两人并没有拿出什么钱,是陈义华要求的,他们属于技术入股,乔布斯作为苹果公司的总裁,斯蒂夫·沃兹尼亚克为副总裁。
对于乔布斯和沃兹两个人,陈义华觉得这两个人以后可以相互制约的,他不会让这家公司一个人独大的。
有了摩托罗拉公司出品的6502芯片,电脑出品的很快,一个星期,第一台苹果电脑1就出世了。
现在的电脑还只是初创,陈义华并不想联系微软那边,等到苹果1盈利了,有了点技术储备,等到苹果2的时候陈义华才会在电脑里植入微软的软件。
因为和原期的计划不同,陈义华在美国多待了一段时间,不仅自己为公司找了一个厂房,还招收了财务人员,和销售人员,以及人事部经理,跟陈义华一起来的人,其他人都没什么事情,忙完合同的签订,他就让李渣德先回去了,安娜先不走,因为苹果的后续工作需要她。
苹果和微软不同,微软后世利润这么高,主要是花费就是在人才这方面,所以就算不怎么融资,微软其实也可以慢慢壮大,而苹果不同,他是做硬件设施的,投入大,利润就没有微软那么高了,毕竟它的原料贵了,所以苹果要想壮大,一定要持续投资,陈义华有自己的资金渠道,只要资金链不断,陈义华一定会源源不断的投钱进入苹果的,慢慢稀释乔布斯和沃兹两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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