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饲身从贼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翌日清晨。

  北市一如既往的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昨日风传全县的歹人饲妖事件,似乎并未能影响到这些赶早市的勤劳百姓。

  也是,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

  大人物眼中的大事,也与平头老百姓也没多大的干系。

  黔首们关心的,只有自己的一日三餐……

  牲畜往来的宽阔长街上,谁都没有注意到,一条体大如牛犊,双目直冒绿光的大犬,溜进了北市。

  直到大犬扑到一名无辜的行人,一口咬断行人的行人的喉咙,才引发了一阵惊恐的哄闹声。

  霎时间,人群四下奔逃,不知撞到了多少老弱妇孺。

  爹娘不见了幼子。

  儿女不见了老父。

  良人不见了家妻。

  亦有那不信邪的屠夫、猎户之辈,手持尖刀、柴刀上前,欲宰了这食人的畜牲。

  然而大犬却浑不似寻常野兽,犬爪的铜锤、爪钩如利刃!

  随意一挥,便能将人击飞数丈之远、倒地不起。

  随意一爪,便能像切豆腐一样,将人的手臂、头颅切下。

  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在清晨的朝雾之中。

  将这个祥和、热闹的清晨,蒙上了一层五月的灿烂阳光亦驱散不去的血色。

  更骇人听闻的是。

  这般百载难于的妖兽入城大开杀戒的恶性事件,竟还不是独立事件!

  ……

  “您说啥?”

  端着比脸还大的一大碗鸡蛋面坐在厅堂前的台阶上嗦面的陈胜,听完陈虎的话音,只觉得自己的听觉是不是出问题了:“您再说一遍?”

  陈虎的面上至今仍有掩饰不住的惊骇之色:“四城皆有妖兽食人,尤以四市为重!”

  “四城皆有?”

  陈胜猛的拧起眉头:“那岂不是至少有四头妖兽?郡衙呢?郡兵呢?各市亭呢?”

  陈虎:“除南市之猫妖避之不及,死于郡兵围剿,其余妖兽,尽皆逃离!”

  “饭桶!”

  陈胜气得举起手里的面碗,可临摔之时又舍不得,只得狂飚垃圾话发泄心头的愤怒:“一群饭桶,养条狗都好过养这些傻逼官僚,垃圾、废物、蛀虫,要你们何用……”

  陈虎:???

  陈胜骂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按下心头愤怒,认真复盘这件事情的始末。

  再一次在将整件事情的起末完完整整的复盘了一遍过后,他忽然发现,这伙人对待突发意外的反应,自始至终都特别激进。

  第一次,赵四派去收清洁费的手下砸了他们的售卖黄符的摊点之后,当晚就派人伏杀赵四!

  第二次,在伏杀赵四事败之后,北市亭派遣亭役前去缉人,这伙人竟悍然集结人手欲杀出陈县!

  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在拿人饲妖之事败露,郡衙发布海捕文书的第二日,竟直接纵妖食人!

  这都已经不能称作睚眦必报了!

  而是只能称之为:没脑子!

  不过这也说明了,这伙人所谋之事,很大、很急!

  以及,这伙人压根就没将陈郡郡衙放在眼里!

  但凡这些人的脑子里有一丁点“徐徐图之”的念头,行事都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

  陈胜隐隐的觉得,自己怕是……踢到钢板了!

  “妈的!”

  他郁闷的一歪嘴儿吐出一口唾沫,起身道:“二伯,您立刻走一趟猛虎堂,告诉十三叔,昨夜商议之事暂且作罢,令他们维持原状,近期切不可轻举妄动!”

  此刻,他只庆幸赵四与陈家的关系,还没暴露。

  所日之事,他们虽然坏了这伙贼道的大事,还杀了他们一人。

  但总体来说,行商陈家昨日的所有举动都属于正常反应,并没有针对谁的意思。

  我行商陈家走失了儿郎,总不可能不找把?

 &eemsp; 以及,这伙人压根就没将陈郡郡衙放在眼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